當事人購買教育課程後欲退費,但課程提供方以定型化契約條款為由拒絕退費。
教育課程屬消費者保護法規範之服務範圍,應受消保法相關規定保護。
關於猶豫期之適用
依民法第247-1條規定,契約條款違反誠信原則,顯失公平者,該部分應屬無效
若業者拒絕履行法定退費義務,消費者應可依民法請求:
關於定型化契約不得退費條款,應認定其違反消保法強制規定而無效。
建議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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