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於公司發放端午節禮券當日請假,公司欲以請假為由拒絕發放禮券之爭議案件。
依勞動基準法第70條第9款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就「福利措施」訂立工作規則。端午節禮券應屬公司福利措施之一部分。
工作規則效力
考量端午節禮券屬於公司福利措施,且依勞動基準法第70條及第71條規定,公司不應以勞工請假為由剝奪其應享有之福利權益。建議公司應依原訂規定發放禮券,並建立明確的福利發放制度,以避免類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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