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合約糾紛案件,當事人因對方未履行合約義務,欲解除合約並請求返還投資金額。
依不動產估價師法第16條第1項規定,契約當事人應遵守誠實信用之原則,不得有不正當行為及違反或廢弛其業務上應盡之義務。
若對方確實違反契約義務,應可依民法相關規定行使解除權:
依不動產估價師法第16條第2項規定,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致委託人受有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投資金額返還請求:
證據保全
法律程序建議
替代性紛爭解決
考量本案涉及契約解除及投資金額返還事宜,建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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