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不可分原則的移審效力是什麼?未上訴部分能審理嗎?

上訴不可分原則中的移審效力為何?隨同移審的部分若未上訴得否加以審理?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涉及刑事訴訟法上訴不可分原則中的移審效力問題,主要探討:

  1. 上訴不可分原則的移審效力範圍
  2. 未經上訴部分是否得隨同審理

貳、法律分析

一、上訴範圍之界定

依刑事訴訟法第348條第1項規定,上訴得對於判決之一部為之。同條第2項規定,對於判決之一部上訴者,其有關係之部分,視為亦已上訴。但有關係之部分為無罪、免訴或不受理者,不在此限。

二、移審效力之範圍

  1. 共同被告之利益 依刑事訴訟法第402條規定,為被告之利益而撤銷原審判決時,如於共同被告有共同之撤銷理由者,其利益應及於共同被告。

  2. 程序保障 依刑事訴訟法第287-1條規定,法院應考量共同被告之利害關係,必要時得分離或合併調查證據或辯論程序。

三、未上訴部分之審理限制

  1. 不利益變更禁止 依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1項規定,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

  2. 共同被告權益保護 依刑事訴訟法第287-2條規定,法院就被告本人之案件調查共同被告時,該共同被告應準用有關人證之規定。

參、處理建議

  1. 審理範圍之確定
  • 應明確界定上訴範圍
  • 審查有關係部分之關聯性
  • 注意共同被告之程序利益
  1. 程序進行之注意事項
  • 遵守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 必要時分離審理程序
  • 保障共同被告陳述權利

肆、結論

  1. 關於上訴不可分原則之移審效力,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48條規定,審查判決上訴範圍及其關係部分。

  2. 考量未上訴部分之審理可能涉及共同被告權益,建議:

  • 確實遵守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 注意程序分離之必要性
  • 維護共同被告之程序保障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