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從前公司離職,對方還是有傳訊息詢問問題,我可以不回嗎?對方表示如果相關資料(社群的帳號密碼等等)詢問我我不回應,他們可以報警,但我已表示我知道的帳號密碼都已告知。這樣還有辦法報警?
根據《化粧品批發零售業者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辦法》第15條第4款規定:「取消所屬人員離職時原在職之識別碼,並要求將執行業務所持有他人個人資料辦理交接,不得攜離使用。」
當事人應:
參照《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第9條之精神,即使員工已離職,仍應完成必要的交接程序。然而:
考量當事人已完成基本交接義務並提供所知帳號密碼,建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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