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員工超過5人,除了就保還要強制保勞保嗎?

請問一般診所員工,含醫師、全職助理、兼職助理,全部超過5人,現在有就保,請問依法一定要保勞保嗎?謝謝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診所僱用醫師及全職、兼職助理,員工總人數超過5人,目前已投保就業保險,詢問是否依法必須強制投保勞工保險。

貳、法律分析

一、強制投保義務分析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應以其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本案診所員工總人數已超過5人,應符合強制投保要件。

二、投保對象範圍

  1. 診所所有員工(包含醫師、全職助理及兼職助理)應全數納入投保對象。
  2.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員工年齡應在15歲以上,65歲以下。

三、投保單位責任

  1. 診所作為投保單位,應依法為所有符合資格之員工辦理投保。
  2. 不得選擇性投保或僅投保部分保險。

參、處理建議

一、立即辦理投保作業

  1. 建議診所應立即為所有員工辦理勞工保險投保手續
  2. 依實際薪資申報投保薪資

二、建立完整投保制度

  1. 建立員工投保資料管理制度
  2. 定期檢視投保情況,確保持續符合法令規定

三、諮詢專業意見

如遇特殊情況,建議可向勞保局諮詢,以確保合法合規。

肆、結論

考量診所員工人數已超過5人,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應為所有符合資格之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建議診所儘速完成投保程序,以符合法令規定並保障員工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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