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遇他人騷擾及造謠情事,尋求法律救濟途徑。
依民法第195條規定,若造謠行為不法侵害當事人之名譽或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當事人應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考量本案可能涉及跟蹤騷擾防制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之違法行為,建議當事人應立即採取證據保全措施,並向相關單位提出檢舉或告訴。同時就造謠行為依民法相關規定請求權利救濟,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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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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