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員底薪被灌水低於法定最低工資,這樣合法嗎?該如何處理?

根據勞動部公告的2025年最低工資,保全人員每月正常工作時數240小時的薪資為36,452元,延長工時48小時的薪資為7,624元(以1.33倍計算),總計288小時的薪資為44,076元。 試問:本人任職保全公司,業主每月給予特休一天,但雇主未給予特休,因此每月上限276工時不得超越,工資為44811扣除勞健保,實領42808,薪資單底薪23,000,雇主試圖以其他名目灌水,將薪資超越最低工資。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1. 當事人任職保全公司,每月實際工時276小時
  2. 雇主給予底薪23,000元,透過其他名目補足至44,811元(實領42,808元)
  3. 業主給予特休一天,但雇主未實際給予特休假

貳、法律分析

一、工資給付問題

  1. 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本案雇主以底薪23,000元搭配其他名目方式給付,應有規避基本工資之嫌。

  2. 依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雇主應明確提供工資計算方式明細。

二、工時限制問題

依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本案每月276工時已超過法定上限。

三、特別休假權益

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之特別休假權利,雇主應依勞工年資給予特休。同條第4項規定:「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參、處理建議

  1. 建議保存薪資單據等相關證據
  2. 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3. 要求雇主:
    • 調整工資結構,符合基本工資規定
    • 依法給予特別休假
    • 調整工時符合法定限制

肆、結論

  1. 考量雇主給付方式可能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1條基本工資規定,建議向主管機關申訴並要求雇主改正。
  2. 關於超時工作問題,應要求雇主遵守勞動基準法第32條工時限制規定。
  3. 特別休假未給予部分,建議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請求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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