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上班的員工、公司有接到航港局業務 目前航港局依照契約要解雇我,但是沒有發文給公司,直接電話通知公司解雇我、我可不可以告發到勞動部去、因為我已經簽下自願離職書 公司說我不簽會影響後面我還要走入公家機關裡面上班、航港局這裡也沒有提前告知我、也沒有給我解釋的機會、我想問一下 航港局跟我公司有提兩次 都是沒書面通知叫我離職 第一次6月8日~第二次6月22日不到一個月提兩次 這樣算惡意解雇跟霸凌嗎?
當事人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員工,公司承攬航港局業務。航港局在未經書面通知的情況下,於一個月內兩次(6/8及6/22)以電話方式要求公司解雇當事人。公司以影響未來進入公部門工作為由,要求當事人簽署自願離職書。
考量本案可能涉及不當解雇及職場霸凌,建議當事人: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