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租房子一到三樓,房東房子賣了,在交屋前要把四樓雜物清除乾淨,但是未經過我同意把三樓房間我的東西也清掉了,現在不願出門處理,所以我提告房東竊盜,現在房東收到法院通知,希望我能私下和解,但我不知道和解協議要怎麼寫
房東未經承租人同意,擅自處理承租人之物品,其行為應可能構成刑法竊盜罪之要件
和解協議書建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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