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因身心健康問題無法上班,該如何合法請假?

員工因生心理因素而無法上班可以用甚麼回絕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涉及員工因生理或心理因素無法上班時之請假權利及合法回絕方式。

貳、法律分析

一、一般病假權利

依據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員工因生理或心理因素致無法工作,可依下列方式請假:

  1. 一般病假
  • 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
  • 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 應檢具醫療機構證明文件
  1. 延長病假
  • 若病假期滿仍未痊癒,可依規定申請延長病假
  • 應提供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診斷證明書

二、特殊假別之適用

  1. 生理假
  • 女性員工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可請生理假1日
  • 全年未逾3日者,不併入病假計算
  1. 留職停薪
  • 如因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可依法申請留職停薪
  • 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單位主管同意後辦理

參、處理建議

  1. 請假程序建議
  • 應事先向主管說明情況
  • 提供合法醫療證明文件
  • 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1. 溝通建議
  • 以書面或正式管道提出請假申請
  • 保持與主管良好溝通
  • 必要時可尋求人資部門協助
  1. 注意事項
  • 確保個人隱私權受保護
  • 留存相關證明文件
  • 遵守請假相關規定

肆、結論

考量員工因生理心理因素無法上班之情形,建議:

  1. 依法定程序申請病假或其他適當假別
  2. 提供合法醫療證明文件
  3. 與主管保持良好溝通
  4. 必要時尋求專業醫療協助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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