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強迫員工繳交私設基金還威脅開除,違法嗎?

主管逼員工繳交私設公基金還威脅離職,這樣違法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主管要求員工繳交私設公基金並以離職為威脅手段,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刑事法規之行為。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1. 強制繳納私設公基金應屬無效行為
  • 依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金額
  • 該行為應屬違反法律強制規定,相關扣款約定應屬無效
  1. 損害賠償責任
  • 若因強制繳納造成勞工損失,主管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雇主就主管行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二、刑事責任

  1. 強制罪
  • 依刑法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主管以離職威脅要求繳納私設公基金,應可能構成強制罪

三、行政責任

  1. 違反勞動法規
  • 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6條禁止預扣工資規定
  • 依勞動基準法第75條規定,可能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1. 就業歧視
  • 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對員工為不當差別待遇

參、處理建議

  1. 立即採取行動
  • 保存相關證據,包括通知、對話紀錄等
  • 向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 必要時向警察機關報案
  1. 法律救濟途徑
  • 向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 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已繳納金額
  • 提出刑事告訴
  1. 預防措施
  • 向公司人資單位反映
  • 與其他同仁共同維護權益
  • 必要時尋求工會協助

肆、結論

考量主管強制繳納私設公基金之行為可能涉及民事、刑事及行政法律責任,建議受害員工:

  1. 立即停止繳納該違法公基金
  2. 保存相關證據
  3. 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4. 必要時尋求法律專業協助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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