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勞工因職業災害受傷,申請公傷病假遭雇主拒絕,並被要求復職之爭議案件。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失能、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本案勞工應有權依實際治療及休養需求請領公傷病假。
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雇主應負擔下列補償責任: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84條規定,雇主非有下列情形,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規定,勞工請假應事前說明理由及日數,雇主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立即作為
尋求協助
權益保障
考量本案涉及職業災害之公傷病假權利,建議勞工應: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