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闆告知我要解散,我有跟我朋友講。後來朋友將其消息散播到他公司。現在老闆要用競業保密條款告我賠償300萬。
當事人因向朋友透露公司即將解散的消息,該消息後續被朋友散播至其他公司。公司老闆以違反競業保密條款為由,要求當事人賠償新台幣300萬元。
考量本案可能涉及違反保密義務之爭議,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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