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詢問 當時候朋友說她辦手機分期使用分唄 請我接個電話(內容是他詢問我知不知道我朋友使用分期 我只要回答知道即可) 現在他好像沒繳費 分期那邊傳簡訊請我提醒朋友 也有打電話請我提醒朋友 我沒有簽名沒有提供身分證 這樣我算是保人嗎
當事人應朋友要求接聽分期公司電話,僅口頭回答「知道朋友使用分期」。後續朋友未按時繳款,分期公司透過簡訊及電話要求當事人提醒朋友。當事人未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亦未簽署任何保證文件。
依民法第739條規定:「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
本案應不構成保證契約,理由如下:
依民法第739-1條規定,保證人之權利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預先拋棄。
即使成立保證契約,依民法第741條規定:「保證人之負擔,較主債務人為重者,應縮減至主債務之限度。」
關於本案當事人接聽電話確認友人使用分期一事,應不構成民法第739條所定之保證契約。建議當事人可依上述建議處理,並避免日後輕易接受類似請託,以免衍生不必要之法律爭議。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