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跟房仲斡旋購買一淡水手租房屋 由於租金收益每個月高達九萬 所以未想太多就簽約 但我還沒看過房子 隔天看完後房子發現不是很理想 實價登錄查詢發現該房屋113年成交730萬 我太過衝動未看房子已經簽約1008萬 且以貸款為由有簽本票 但尚未送貸款為何先簽本票 隔天看房並詳查實價登錄 是否有機會調解或取消交易
當事人因房仲介紹,在未實地看屋情況下即簽署購屋契約,成交價1008萬元,並簽立本票。事後發現:
保全證據
尋求調解
關於買賣契約效力,建議先透過調解途徑尋求和解,可能之方案包括:
考量本案可能涉及暴利行為或意思表示瑕疵,建議儘速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