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糾紛共同侵權求償案

漏水事件天花板共同賠償樓下原告告完有一半是隔壁鄰居造成換我要告隔壁的共同賠償要用什麼法條?隔壁又要叫我鑑定一次,上次請隔壁出來協調但是隔壁的不出來樓下原告跟他是親戚又不告他所以導致都是我在賠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為樓上住戶因漏水事件遭樓下住戶求償,經鑑定後發現漏水責任有一半係由隔壁鄰居所造成。然而,樓下住戶因與隔壁住戶有親戚關係,僅向當事人求償全部損害,導致賠償責任分配不公平之情形。

貳、法律分析

一、共同侵權行為之成立

依民法第185條第1項規定:「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本案漏水損害係由當事人與隔壁住戶共同造成,應構成共同侵權行為。

二、求償權之行使

依民法第280條規定:「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因清償致他債務人受利益時,得向他債務人請求償還。」當事人已對樓下住戶為全額賠償,應得向共同侵權人(隔壁住戶)請求其應分擔之部分。

三、舉證責任

  1. 當事人應保留先前漏水鑑定報告,以證明漏水責任歸屬比例。
  2. 關於隔壁住戶要求重新鑑定一事,應審慎評估其必要性。

參、處理建議

一、和解協商途徑

  1. 建議先向隔壁住戶發送存證信函,說明求償依據及金額。
  2. 可向地方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尋求和解機會。

二、司法救濟途徑

若協商調解不成,可考慮提起民事訴訟,依法請求隔壁住戶分擔已支付之賠償金。

三、證據保全建議

  1. 妥善保存漏水鑑定報告
  2. 保留與樓下住戶之賠償協議或判決文件
  3. 保存相關修繕費用支出證明
  4. 留存與隔壁住戶之通信往來紀錄

肆、結論

考量本案涉及共同侵權行為之求償問題,建議當事人:

  1. 優先透過和解協商方式解決糾紛
  2. 若協商不成,再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3. 對於重新鑑定要求,建議要求對方分擔鑑定費用並事先約定鑑定結果之效力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