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違規占用人行道招牌處理

您好,隔壁的店門口放置大型直立式招牌,擋到人行道導致行走困難有法可管嗎?謝謝。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 鄰近店家於店門口設置大型直立式招牌
  • 該招牌占用人行道空間,影響行人通行權益

貳、法律分析

一、違反市區道路條例規定

依市區道路條例第16條規定:「道路用地範圍內,除道路及其附屬工程,暨第八條規定必須附設於道路範圍內之各項設施外,禁止其他任何建築,其有擅自建築者,勒令拆除之,並依第三十三條之規定,予以處罰。」

本案店家於人行道上設置大型直立式招牌,應屬於非必要設施,且妨礙行人通行,應違反上述規定。

二、道路使用管理責任

依市區道路條例第1條規定:「市區道路之修築、改善、養護、使用、管理及經費籌措,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

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應負有管理及維護道路暢通之責,對於違規設置之招牌,可能依法要求限期改善或強制拆除。

參、處理建議

  1. 初步處理

    • 建議先與店家進行善意溝通
    • 說明招牌影響行人通行之具體情形
    • 請其主動改善或調整招牌位置
  2. 行政申訴 若溝通無效,可向下列單位反映:

    • 市區道路主管機關
    • 區公所
    • 工務局
  3. 檢舉準備

    • 拍攝照片作為證據
    • 記錄具體地址及妨礙情形
    • 保留相關通報紀錄

肆、結論

考量該店家設置之招牌可能違反市區道路條例第16條規定,建議先採取柔性溝通方式,若未獲改善再循行政途徑處理。主管機關接獲通報後,應依法進行查處,要求限期改善或採取必要之行政處分。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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