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糾紛妨礙名譽及過失傷害不起訴案

想問偵結公告上寫妨礙名譽等不起訴 但我告的是妨礙名譽跟傷害 當時開偵查庭傳票案由是寫妨礙名譽等 主任檢察官說我妨礙名譽可能難成立我就聽建議把妨礙名譽徹告寫徹告書 然後主任檢察官又問到傷害 我就回答傷害是我告錯因為不是房東人為害我受傷是租屋處藝術窯燒玻璃自爆裝潢瑕疵導致我受傷所以懇請主任檢察官幫我把傷害告訴更改成過失傷害 主任檢察官就說好請書記官馬上幫你更改 想問一下這樣傳票案由只有妨礙名譽等但在那庭一起問到 這樣偵結公告上寫妨礙名譽等不起訴那個等會跟我後來改的過失傷害也不起訴嗎? 還是只不起訴我告的妨礙名譽而已呢?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原提告妨害名譽罪及傷害罪,於偵查庭時:

  1. 依主任檢察官建議撤回妨害名譽告訴
  2. 將傷害罪更改為過失傷害罪(因係租屋處玻璃自爆所致)
  3. 偵結公告顯示「妨害名譽等不起訴」

貳、法律分析

一、妨害名譽部分

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規定:「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應為不起訴之處分。」當事人已於偵查庭撤回妨害名譽告訴,應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二、過失傷害部分

  1. 當事人已將傷害告訴更改為過失傷害,此變更已獲主任檢察官同意並進行修正。
  2. 偵結公告使用「妨害名譽等」之用語,依實務運作,「等」字應可能包含過失傷害在內。
  3. 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規定,若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應為不起訴處分。

參、處理建議

  1. 建議向地檢署查詢或等待不起訴處分書送達:

    • 確認不起訴處分範圍是否包含過失傷害
    • 了解各項罪名之不起訴理由
  2. 如收受不起訴處分書後有不服:

    • 可依法聲請再議
    • 應詳閱不起訴處分書記載內容
  3. 可考慮循民事途徑解決:

    • 就租屋處玻璃自爆導致受傷事件
    • 向房東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肆、結論

考量本案妨害名譽告訴已撤回,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款規定為不起訴處分。至於過失傷害部分,建議待不起訴處分書送達後,再確認其處分範圍及理由,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2760-6180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