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被控告妨害性自主罪,原因為與一名15歲女性發生性交行為。當事人主張事前不知對方未成年。本案涉及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罪,需就當事人之主觀認知、刑事責任及可能之減免事由進行法律分析。
根據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之構成要件包括:
關於當事人主張「不知對方未成年」,應注意以下法律原則:
根據刑法第227條之1規定:「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若當事人於行為時未滿18歲,可適用本條減輕或免除其刑之規定。此為法定減免事由,法院應依個案情節審酌是否減免。
依刑法第229條之1規定,對於十八歲以下之人犯第227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若當事人行為時未滿18歲,本罪轉為告訴乃論之罪,須由被害人、其法定代理人或檢察官依職權提出告訴,始得追訴處罰。若未經合法告訴,檢察官不得起訴。
依刑法第227條第5項規定,第1項、第3項之未遂犯罰之。若性交行為尚未完成,仍可能構成未遂犯而受處罰。
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若行為構成刑事犯罪,同時可能構成民事侵權行為,當事人可能面臨:
法院審酌精神慰撫金時,通常考量:
本案主要涉及刑事與民事責任,較不涉及行政罰或行政處分。惟若當事人為特定身分(如教師、公務員等),可能另涉及職業倫理或懲戒程序。
若涉及對未成年人之不當行為,可能另涉及兒少法相關規定,主管機關得進行調查並採取保護措施。
若經判決有罪確定,可能需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並列入性侵害加害人登記管理。
本案之關鍵爭點在於: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