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拒絕借防火巷搭鷹架做防水工程,我有權強制施工嗎?

我們的房子因為外牆漏水需要施作防水工程,需要借道隔壁大樓的防火巷搭建鷹架,與隔壁大樓管委會洽談後,有個別委員用防火巷安全和相關法規為由,或擔心噪音汙染等問題拒絕借道施工,請問這樣做合理嗎? 我可以如何爭取借道施工?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因自有房屋外牆漏水,需進行防水工程,施工過程中需借用隔壁大樓之防火巷搭建鷹架。經與隔壁大樓管理委員會洽談後,遭個別委員以防火巷安全、相關法規限制及噪音污染等理由拒絕借道施工。當事人詢問該拒絕是否合理,以及如何爭取借道施工之權利。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一)相鄰關係之法律基礎

  1. 必要通行權之類推適用

依民法第787條規定:「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並應支付償金。」

雖本條文主要規範土地通行權,但在建築物維修之必要情形下,司法實務上認為可類推適用於「施工通行權」,特別是在無其他合理替代方案時。本案若當事人之房屋外牆防水工程確實無法從自有土地範圍內完成施工,且採用其他方式(如吊車、高空作業車)需費過鉅,應可類推適用本條規定,主張臨時性施工通行權。

  1. 土地所有權之行使限制

依民法第774條規定:「土地所有人經營事業或行使其所有權,應注意防免鄰地之損害。」

本條文雖係規範土地所有人應防免對鄰地造成損害,但反面解釋,當自己建築物有損害(如漏水)需修繕時,在必要範圍內且已採取適當損害防免措施之情況下,應可請求鄰地所有人容忍合理之施工行為。當事人若能證明已規劃完善之施工計畫,包括安全防護措施、噪音管制、施工時間限制等,以降低對隔壁大樓之影響,則隔壁大樓應負有一定程度之容忍義務。

  1. 禁止侵入權之例外

依民法第790條規定:「土地所有人得禁止他人侵入其地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在此限:一、他人有通行權者。」

本條文明確規定,當他人有通行權時,土地所有人不得禁止其侵入。若當事人依前述法理可主張臨時性施工通行權,則隔壁大樓管理委員會原則上不得完全禁止借道施工。

(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相關規定

  1. 專有部分之修繕義務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

當事人之房屋外牆若屬專有部分,則當事人負有修繕義務。外牆漏水若不處理,可能造成建築物結構損害,甚至影響公共安全,因此修繕具有必要性與急迫性。

  1. 共同壁及相關設施之維修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若外牆漏水涉及共同壁或相關設施,更凸顯修繕之必要性。此時若隔壁大樓無正當理由拒絕借道,可能影響建築物整體安全維護。

(三)隔壁大樓管委會拒絕之合理性分析

  1. 防火巷安全疑慮

若施工期間確實會完全阻斷防火巷通行,影響消防安全及緊急避難,則拒絕可能有其合理性。但若當事人之施工計畫僅為部分占用,且保留足夠通行空間(如至少保留防火巷1/2以上寬度),並設置適當安全防護措施,則此理由應較難成立。

  1. 相關法規限制

隔壁大樓管理委員會若主張相關法規限制,應具體指明違反何項法規。若僅為臨時性施工使用,且施工計畫符合建築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定,通常不構成違法占用。管理委員會不得以抽象之「法規限制」為由,完全拒絕合理之借道請求。

  1. 噪音污染問題

施工噪音確實可能造成困擾,但此應屬可透過施工時間管制(如限制於平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噪音防制措施(如使用低噪音設備、設置隔音設施)等方式解決之問題,不應成為完全拒絕之絕對理由。

(四)權利義務之衡平

  1. 當事人之權利
  • 建築物所有權人有維護修繕建築物之權利與義務
  • 外牆漏水若不處理,可能造成建築物結構損害,甚至影響公共安全
  •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當事人負有專有部分之修繕義務
  1. 隔壁大樓之權益
  • 防火巷使用權及公共安全維護
  • 居住安寧權
  • 避免財產損害之權利
  1. 利益衡量

當事人之維修需求具有必要性與急迫性,且外牆漏水若持續惡化,可能影響建築物結構安全。相對而言,隔壁大樓所受影響為暫時性,且可透過適當配套措施(如施工時間限制、安全防護、噪音管制、提供補償金等)大幅降低。兩相權衡,應認為當事人之維修權益應受保障,隔壁大樓負有一定程度之容忍義務。

(五)法律上之請求權基礎

  1. 容忍義務

基於相鄰關係之法理,隔壁大樓對於當事人必要且合理之維修施工,應負有一定程度之容忍義務,特別是在下列情況下:

(1)施工確有必要性且具急迫性 (2)無其他替代方案或替代方案成本過鉅 (3)已採取適當之損害防免措施 (4)施工期間有限且為臨時性質 (5)願意支付合理之使用補償金

  1. 不當得利或損害賠償

若隔壁大樓無正當理由拒絕,導致當事人無法進行必要維修,建築物持續損害,或被迫採用成本過高之替代方案,當事人可能得依民法第184條規定主張損害賠償。

依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若隔壁大樓管理委員會明知當事人有修繕必要,且借道施工為合理請求,仍無正當理由拒絕,導致當事人受有損害(如漏水持續惡化造成之損害擴大、被迫採用高成本替代方案等),可能構成侵權行為,當事人得請求損害賠償。

二、刑事責任

本案情形原則上不涉及刑事責任。隔壁大樓管理委員會拒絕借道施工,係屬民事權利義務之爭議,尚難認定有何刑事犯罪行為。

三、行政責任

(一)建築管理相關責任

若當事人之外牆漏水問題持續惡化,可能涉及建築物公共安全維護之問題。依建築法相關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負有維護建築物安全之義務。若因無法借道施工而導致建築物安全問題,主管機關可能介入處理。

(二)消防安全相關責任

防火巷之設置與維護涉及消防安全。若施工計畫確實會影響防火巷之消防功能,應事先向消防主管機關報備,並取得同意。反之,若施工計畫已妥善規劃,不影響消防安全,則隔壁大樓以此為由拒絕,應較難成立。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一)噪音管制法

施工過程應遵守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包括施工時間限制、噪音標準等。當事人應確保施工計畫符合相關規定,以降低對隔壁大樓之影響。

(二)職業安全衛生法

鷹架搭建及施工過程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確保施工安全。當事人應選擇合格之施工廠商,並投保適當之保險。

參、處理建議

一、協商溝通階段

(一)正式書面溝通

建議當事人發函予隔壁大樓管理委員會,內容應包括:

  1. 說明漏水情況之嚴重性與維修必要性(附照片、影片或鑑定報告)

  2. 提出完整施工計畫,包括:

  • 施工期間(明確起訖日期,如預計施工30日)
  • 施工時間(如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避開例假日)
  • 鷹架搭建範圍與方式(附設計圖說)
  • 防火巷保留通行空間之規劃(如保留至少1.5公尺寬度供緊急通行)
  • 噪音防制措施(如使用低噪音設備、設置隔音設施)
  • 安全防護措施(如設置安全圍籬、警示標誌、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 施工期間緊急聯絡人與方式
  1. 提出補償方案
  • 支付合理之場地使用補償金(如每日新台幣○○○元)
  • 承諾若造成損害,負責修復或賠償
  • 提供施工期間申訴管道
  1. 提供施工廠商資料與保險證明
  • 施工廠商之營業登記證明
  • 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影本
  • 施工人員之專業證照
  1. 請求召開協調會議
  • 邀請雙方管理委員會、施工廠商、建築師或專業技師共同與會
  • 現場會勘,確認實際施工需求與可行方案
  • 製作會議紀錄,確認各方意見

(二)提出具體配套措施

  1. 安全措施
  • 鷹架搭建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
  • 設置安全圍籬與警示標誌
  • 保留防火巷至少1/2以上寬度供緊急通行
  • 投保施工期間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額建議至少新台幣500萬元)
  • 指定專人負責施工安全管理
  1. 降低干擾措施
  • 限制施工時間(如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 避開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 使用低噪音工法與設備
  • 設置防塵網與噪音防制設施
  • 每日施工結束後清理現場
  1. 補償機制
  • 支付合理之場地使用補償金
  • 若造成損害,承諾負責修復或賠償
  • 提供施工期間申訴管道(如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
  • 定期向隔壁大樓管理委員會報告施工進度

(三)尋求第三方協助

  1. 請求主管機關協調
  • 向當地建管單位或區公所陳情
  • 請求主管機關召開協調會
  • 說明維修之必要性與公共安全考量
  1. 尋求專業意見
  • 請建築師或土木技師出具專業意見書
  • 說明借道施工之必要性與安全性
  • 提供替代方案之成本分析(如使用吊車之費用可能高出數倍)
  1. 調解程序
  • 向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 調解成立後具有執行力
  • 調解程序較訴訟快速且成本較低

二、法律途徑

(一)發存證信函

若協商不成,建議發送存證信函,內容包括:

  1. 重申維修之必要性與急迫性
  2. 說明已提出完善之施工計畫與配套措施
  3. 指出拒絕借道之不合理性,並引用相關法律依據
  4. 給予最後協商期限(如收函後7日內)
  5. 告知若仍拒絕,將採取法律行動(如提起民事訴訟)

(二)提起民事訴訟

  1. 訴訟類型

(1)確認通行權存在之訴:請求法院確認當事人有權於施工期間借用防火巷

(2)排除妨害之訴:請求隔壁大樓管委會不得妨礙合理之施工行為

(3)損害賠償之訴:若因拒絕借道導致損害擴大或額外支出,依民法第184條請求賠償

  1. 訴訟策略

(1)主張類推適用民法第787條、第788條規定

  • 強調維修之必要性與公共安全考量
  • 證明無其他合理替代方案或替代方案成本過鉅
  • 提出完善施工計畫,證明已盡力降低對隔壁大樓之影響

(2)主張隔壁大樓負有容忍義務

  • 依民法第774條、第790條規定
  • 強調施工為臨時性質,影響有限
  • 已提出合理補償方案

(3)主張管委會拒絕缺乏法律依據

  • 管理委員會不得無法律依據而限制他人合法權益
  • 所提拒絕理由(如防火巷安全、噪音等)均可透過適當措施解決
  1. 證據準備

(1)漏水照片、影片與鑑定報告 (2)施工計畫書與安全評估報告 (3)替代方案之成本估算(如吊車施工之報價單) (4)與管委會之往來函件紀錄 (5)專業技師或建築師之意見書 (6)類似案例之判決或函釋 (7)施工廠商之資格證明與保險證明

(三)聲請假處分

若漏水情況緊急,可考慮:

  1. 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
  • 請求法院裁定於本案判決確定前,准許當事人借用防火巷進行施工
  • 需釋明請求及假處分之原因(如漏水持續惡化,有急迫危險,如不立即處理可能造成建築物結構損害)
  • 可能需提供擔保金(由法院依個案情況裁定)

三、其他建議

(一)評估替代方案

雖可能成本較高,但仍應評估:

  1. 從自己建築物內部施工
  • 評估是否可能從室內進行外牆防水
  • 雖可能較困難或成本較高,但可作為談判籌碼
  1. 使用吊車或高空作業車
  • 評估是否可從公共道路使用吊車施工
  • 需申請道路使用許可
  • 成本通常較高(可能高出數倍)
  • 可請施工廠商提供報價,作為證明借道施工必要性之依據
  1. 縮小施工範圍
  • 評估是否可分階段施工
  • 減少對防火巷之占用時間與範圍
  • 如先處理最嚴重之漏水部分

(二)強化溝通策略

  1. 同理心溝通
  • 理解隔壁大樓住戶之擔憂
  • 主動說明如何保障其權益
  • 展現誠意與負責態度
  • 可考慮親自拜訪隔壁大樓管理委員會,當面說明
  1. 提供保證
  • 書面承諾施工期間之責任歸屬
  • 提供充足保險保障
  • 承諾若有損害立即修復
  • 可提供施工保證金
  1. 爭取支持
  • 若隔壁大樓僅個別委員反對,可嘗試爭取其他委員或住戶支持
  • 說明維修對雙方建築物長期維護之重要性
  • 強調外牆漏水若不處理,可能影響整體建築物安全

(三)預防未來爭議

  1. 完整記錄
  • 所有溝通過程均應留存書面紀錄(如會議紀錄、往來函件)
  • 拍照記錄施工前後狀況
  • 保存所有相關文件(如施工計畫、保險單、報價單等)
  • 建議每日製作施工日誌
  1. 專業施工
  • 選擇信譽良好之施工廠商
  • 確保施工符合相關法規
  • 做好施工管理與監督
  • 定期檢查施工品質與安全

肆、結論

一、拒絕之合理性評估

關於隔壁大樓管理委員會之拒絕是否合理,考量以下因素:

  1. 當事人之外牆漏水涉及建築物結構安全與居住品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當事人負有修繕義務,且修繕具有必要性與急迫性。

  2. 基於民法第787條、第788條、第790條等相鄰關係規定之法理,在必要範圍內,鄰地所有人應負有一定程度之容忍義務。

  3. 施工為臨時性質,且可透過適當措施(如施工時間限制、安全防護、噪音管制、提供補償金等)大幅降低對隔壁大樓之影響。

  4. 隔壁大樓管理委員會所提理由(如防火巷安全、相關法規限制、噪音污染等)均可透過適當施工計畫與配套措施解決,不應成為完全拒絕之絕對理由。

  5. 若當事人確實無其他合理替代方案,或替代方案成本過鉅,則借道施工應屬合理請求。

綜合上述,隔壁大樓管理委員會之拒絕,若未考量當事人之修繕必要性,且未給予合理協商空間,應認為不具完全合理性。但若當事人之施工計畫確實會嚴重影響防火巷之消防安全功能,或未提出適當之配套措施,則拒絕可能有其合理性。

二、爭取借道施工之建議

關於如何爭取借道施工,建議當事人採取以下步驟:

  1. 第一階段:積極協商(建議期間:1-2個月)
  • 準備完整施工計畫與配套措施
  • 正式發函予隔壁大樓管委會
  • 請求召開協調會議
  • 提出合理補償方案
  • 尋求主管機關或第三方協助調解
  1. 第二階段:法律預告(建議期間:2週)
  • 發送存證信函
  • 給予最後協商期限
  • 明確告知將採取法律行動
  1. 第三階段:法律行動(視情況而定)
  • 提起民事訴訟(確認通行權、排除妨害或損害賠償)
  • 必要時聲請假處分
  • 持續尋求和解可能

三、重要提醒

  1. 保持理性與耐心:鄰里關係需長期維持,應盡量以和平方式解決,避免關係惡化。

  2. 專業協助: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評估具體個案情況,並代為處理相關法律程序。本意見書僅為初步分析,實際個案仍需視具體事實與證據而定。

  3. 證據保全:所有溝通與施工過程均應完整記錄,以備不時之需。建議製作完整之文件檔案,包括照片、影片、函件、會議紀錄等。

  4. 成本效益評估:訴訟曠日廢時且有成本(包括律師費、裁判費等),應審慎評估是否值得進行。若替代方案之成本與訴訟成本相當,可考慮採用替代方案。

  5. 替代方案評估:即使有法律上請求權,仍應評估替代方案之可行性。若替代方案可行且成本合理,可避免訴訟之不確定性與時間成本。

四、勝訴可能性評估

考量當事人主張借道施工權利之勝訴可能性,應注意以下因素:

有利因素:

  • 維修具必要性與急迫性
  • 可類推適用民法相鄰關係規定
  • 影響為暫時性且可降低
  • 管委會拒絕若缺乏明確法律依據,應較難成立

不利因素:

  • 防火巷涉及公共安全,法院可能從嚴審查
  • 需證明無其他合理替代方案或替代方案成本過鉅
  • 實務上類似案例判決不多,存在不確定性
  • 若施工計畫確實會嚴重影響防火巷功能,法院可能支持拒絕

綜合評估,若當事人能提出完善之施工計畫,證明已盡力降低對隔壁大樓之影響,且確實無其他合理替代方案,則勝訴可能性應屬中等偏高。但仍建議優先採取協商途徑,避免訴訟之不確定性與成本。

本法律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具體個案之法律適用與勝訴可能性,仍需視實際事實、證據及法院審理情況而定。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7755-1985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