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案同時有民事和刑事訴訟,民事賠償怎麼請求?

家人遇到詐欺,近期收到地方法院和少年法院分別的開庭通知書。想詢問民事賠償要如何提出?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家人遭遇詐欺案件,目前已收到地方法院及少年法院之開庭通知書,顯示刑事程序已經啟動。當事人欲了解如何提出民事賠償請求。

貳、法律分析

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提起

依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規定:「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本案若家人因詐欺行為受有損害,應可於刑事訴訟程序中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關於提起時機,依刑事訴訟法第488條規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建議把握此一時間限制,避免喪失附帶提起之機會。

提起方式:

依刑事訴訟法第492條規定:「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提出訴狀於法院為之。前項訴狀,準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另依第495條規定,原告於審判期日到庭時,亦得以言詞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優點分析:

(1)程序經濟:可利用刑事程序調查之證據

(2)費用考量:免繳裁判費(除非經法院移送民事庭)

(3)舉證便利:刑事程序中檢察官負舉證責任,相關證據可供民事訴訟參考

注意事項:

依刑事訴訟法第490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除本編有特別規定外,準用關於刑事訴訟之規定。但經移送或發回、發交於民事庭後,應適用民事訴訟法。」若法院認為適當而移送民事庭,則需補繳裁判費。

二、少年法院程序之特殊性

本案涉及少年法院開庭通知,若詐欺行為人涉及少年(12歲以上未滿18歲),案件應由少年法院處理。關於少年事件之附帶民事訴訟,需注意少年保護事件不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之限制,此時應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民事求償對象:

(1)少年本人(若有財產)

(2)法定代理人:依民法第187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建議同時對少年及法定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增加求償成功之可能性。

三、獨立提起民事訴訟

若未於刑事程序中附帶提起,或因少年保護事件無法附帶提起民事訴訟,仍可另行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詐欺行為應屬故意不法侵害他人財產權,被害人得依此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舉證責任:

依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規定:「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作為原告(被害人),應就下列事項負舉證責任:

(1)被告實施詐欺行為之事實

(2)因詐欺行為受有損害

(3)詐欺行為與損害間有因果關係

(4)損害金額

可運用之證據:

  • 刑事判決書(若已判決確定)
  • 匯款紀錄、轉帳證明
  • 通訊紀錄(LINE、簡訊、電話錄音等)
  • 契約書或相關文件
  • 證人證詞
  • 報案三聯單、警詢筆錄

四、刑事程序中之舉證責任

依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之方法。」在刑事程序中,檢察官負有舉證責任,此與民事訴訟由原告負舉證責任不同。

刑事程序中調查之證據,可作為附帶民事訴訟或獨立民事訴訟之參考,有助於減輕被害人之舉證負擔。

五、訴訟程序之準用規定

依刑事訴訟法第491條規定,民事訴訟法關於下列事項之規定,於附帶民事訴訟準用之:

  • 當事人能力及訴訟能力
  • 共同訴訟
  • 訴訟參加
  • 訴訟代理人及輔佐人
  • 訴訟程序之停止
  • 當事人本人之到場
  • 和解
  • 本於捨棄之判決
  • 訴及上訴或抗告之撤回
  • 假扣押、假處分及假執行

此規定確保附帶民事訴訟程序之完整性,當事人可依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行使權利。

六、管轄與移送

依刑事訴訟法第489條規定:「法院就刑事訴訟為第六條第二項、第八條至第十條之裁定者,視為就附帶民事訴訟有同一之裁定。就刑事訴訟諭知管轄錯誤及移送該案件者,應併就附帶民事訴訟為同一之諭知。」

若刑事案件經裁定移送,附帶民事訴訟亦應一併移送,當事人無需另行處理。

七、審判期日之傳喚

依刑事訴訟法第494條規定:「刑事訴訟之審判期日,得傳喚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關係人。」法院可於刑事審判期日一併處理附帶民事訴訟事項,提升訴訟效率。

參、處理建議

一、立即行動事項

(1)確認開庭性質

  • 地方法院:確認是刑事庭或民事庭開庭
  • 少年法院:確認是保護事件或刑事案件

(2)評估提起方式

  • 若刑事程序尚在第二審辯論終結前:建議考慮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 若涉及少年保護事件:可能需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3)準備證據資料

  • 整理所有與詐欺相關之證據
  • 計算實際損害金額
  • 製作證據清單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起步驟

步驟一:撰寫附帶民事起訴狀

應記載事項:

  • 當事人(原告、被告)之姓名、住所
  • 附帶民事訴訟之標的及其原因事實
  • 請求之聲明(具體金額)
  • 附屬之刑事案件案號
  • 證據方法

步驟二:向刑事法院提出

  • 提出正本一份及繕本(按被告人數)
  • 檢附證據資料
  • 注意提起時間限制

步驟三:等候法院處理

  • 法院認為適當時,可能移送民事庭
  • 若移送民事庭,需補繳裁判費

三、獨立民事訴訟提起步驟

步驟一:撰寫民事起訴狀

應記載事項:

  • 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 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詳述詐欺經過)
  • 證據方法
  • 請求之聲明(具體金額)
  • 附屬文件

步驟二:計算裁判費

  • 依訴訟標的金額計算
  • 例如:請求10萬元,裁判費約1,000元

步驟三:向管轄法院提出

  • 被告住所地或侵權行為地法院
  • 若涉及少年,對法定代理人提告時,向法定代理人住所地法院提出

四、針對少年詐欺案件之特別建議

(1)同時對少年及法定代理人求償

依民法第187條規定,法定代理人可能負連帶賠償責任,建議一併列為被告,以增加求償成功之可能性。

(2)考慮保全程序

若擔心日後無法執行,可考慮聲請假扣押,但需提供擔保金。

(3)評估調解程序

可先聲請調解,可能節省時間與費用,調解成立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五、證據蒐集建議

依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舉證責任原則,建議準備:

(1)詐欺事實證明

  • 對話紀錄截圖(需註明時間、對象)
  • 通話錄音(需合法取得)
  • 廣告或招攬文件

(2)金錢損失證明

  • 銀行匯款單據
  • ATM轉帳明細
  • 信用卡簽帳單
  • 存摺影本

(3)因果關係證明

  • 時間序列整理
  • 說明因詐欺而匯款之經過

(4)刑事程序文件

  • 報案三聯單
  • 警詢筆錄
  • 起訴書
  • 判決書(若有)

六、時效注意事項

  •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提起
  •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10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民法第197條)

建議儘速評估並採取行動,避免逾越法定期限。

七、費用評估

(1)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免裁判費(除非移送民事庭)

(2)獨立民事訴訟:

  • 裁判費:依標的金額計算
  • 律師費:視案件複雜度(可選擇是否委任)
  • 其他費用:證人旅費、鑑定費等

八、建議委任律師之情況

(1)案情複雜,涉及多人或多次詐欺

(2)金額龐大

(3)對訴訟程序不熟悉

(4)需要專業法律意見協助舉證

肆、結論

關於家人遭遇詐欺案件之民事賠償請求,建議優先評估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可行性。依刑事訴訟法第487條規定,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此方式可節省費用並利用刑事程序已調查之證據。惟應注意刑事訴訟法第488條規定之時間限制,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提起。

若本案涉及少年保護事件,因少年保護事件不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則應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建議同時對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訴訟,依民法第187條規定,法定代理人可能負連帶賠償責任。

在舉證方面,依民事訴訟法第277條規定,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建議完整蒐集並保存相關證據,包括匯款紀錄、通訊紀錄、刑事程序文件等,以支持民事賠償請求。

考量本案已進入刑事程序,建議儘速諮詢專業律師,評估個案具體情況,選擇最適當之求償方式,並把握法定期限,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保險業務員盜刷信用卡、文件不符,我該如何申請評議或提告侵權?

保險公司跟銀行:函、電話跟email內容都不一樣,偽造文書,跟保險業務員的line對不起來 確實我有去急診打針,莫名其妙重症,醫生請我住院,但住院是精神病房是三個月起跳,我被保險公司跟銀行問通緝犯跟他們無關的事實,算散步性影像?實際保險公司要求我報警業務員、要求我幫他們製作excel,及提供word,我半夜沒睡覺好心幫他們解決,但後來和解談判他們拖到很快破裂,中間還有可以抽換我的附件。中間有個資法,保險業務員真的的盜刷我的信用卡,我還跑了三間他行銀行,我怕保險業務員在偵辦報警我的的帳戶變警示帳戶,保險公司一下說要賠償2000一下說要可以解約兩年的保險費? 評議中心也寫錯了,看似很像我的簽名,但草書不是我的,失能要怎麼在要怎麼認定,急診醫生不會建議要住院,身心科醫生有提及非治療性的心理治療是不需要的,我的一天工作天是800美金,承辦都有性騷擾部分,保險公司承辦們要求我接受男性的保險業務員,但我早已提出我不要男性的理賠,跟我碰面的是女性理賠們,但實際工作的是男性,加上評議跟刑事訴訟間不能寄存證信函解約。加上我也要跟承辦們白天在他們公司碰面?為什麼我白天要,他們認為我有空,這要怎麼證明侵權呢跟保險法171條

2025-11-23

查看解答

保險業務員詐騙盜刷信用卡、偽造保單,我該如何求償精神賠償、工作損失費用?

保險業務員詐騙我,前年請我提供我的台幣跟外匯他行銀行帳號及兩張信用卡,拍照正反面,後來line確實有盜刷我的信用卡,還有偽造文書多份保單,保險業務員「我幫你問下信用卡業務」但信用卡申辦卻沒有這張簽名,同間銀行今年說明並沒有,保險業務員line說「我們很開心的你的精神賠償有賠償」,但評議中心近期肉眼認為好像是我的筆跡,我的簽名檔不是長這樣,但忽略我100的line,我還有畫紅色框框,金管會承辦確實也同意我我的三張醫療險保單跟旅平卡怎麼可以處理成這樣,我本來是做豁免跟請求意外賠償金。同間保險公司不認同,同間銀行沒有告知我,只有透過我說明他們的保險公司有問題,個資法卻問保險公司承辦,保險公司的承辦們不斷問我通緝犯長什麼樣跟性侵相關事實,銀行也請我提供我的驗傷單兩份跟診斷對證明書;中間確實有讓我導致我的PTSD憂鬱症觸發,急診重症醫生要我住院,身心科醫生請我去,提及非治療性的心理治療,醫療費用、來往的 但銀行跟保險公司承辦們都寫錯我的內容,金管會的他們的函跟錄音檔跟email都不一樣,他們不斷認為盜刷我信用卡可以、警示帳戶可以、 實際的金錢是精神賠償是怎麼算呢?工作損失費用怎麼算計呢?因為我的一天工作天是700美金,實際的支出有跟他們打的電話費、承辦們請我去保險公司碰面討論但請我帶我自己的筆電因為他們沒有筆電。承辦們都有性騷擾,不斷問我通緝犯長什麼樣、問我性侵怎麼發生的、後續居然要我教他們文書軟體怎麼用,請我提供excel跟邏輯圖跟文書檔讓他們降低工作時間,但我的案子基本上是遞給評議跟檢察官,這算在我的工作時間吧!他們認為我在休息所有可以合理不用付我費用,我居然在修電話費用excel到半夜沒睡覺,正常我是客戶他們是公司是承辦要加班處理,怎麼都要我用工作,這都有 2月初的時候我要求公司理賠是女性,4/10-5月理賠承辦們是女性跟我見面,但5/27後續我都收到是存證信函立即解約、但業務人員硬要我接受三位都是男性,現在還是堅持要我接受我不要的業務員。 銀行跟保險公司的函都是唬我的,請我寫完和解書,我有提供帳戶及我的版本簽名。他們的微軟365是假的,所以我的個資上哪裡的雲端。 這實際損失要怎麼算計呢?

2025-11-23

查看解答

保險業務員詐騙、盜刷、性騷擾,保險公司要賠償我的精神傷害費、醫療費和工作損失嗎?

我碰到保險業務員詐騙,證據有提給評議中心,有line的對話,包含信用卡正反面及盜刷我的信用卡跟存摺,跟銀行跟保險公司討論時,從二月到十月,其實應該要去評議中心不是保險公司請我每次製作他們的excel 及 word跟邏輯圖,但他們認為我現在在休息可以幫他們工作,我的工作是算700美金一天,金控四位窗口也有表達,確實他們都有跟公司表明加,有錄音檔及信件但函寫的一下賠償一下沒有賠償,中間有恐嚇,加上我承辦請我教他們怎麼用文書軟體,最後我發現他們的微軟365是假的,所以我的個資是上傳哪裡到雲端裡,確實中間讓我想自殺,有看醫生也有到急診,急診重症醫生請我住院,因為多次問我性騷擾及不斷表達*侵及傷害及詢問我通緝犯長什麼樣,也有在銀行強制提供。明明是保險公司要自己對保險業務員提告,為什麼要叫我報警,我還要給我的,但在評議及刑事偵查裡,卻記了5/27存證信函立即解約,內控內稽問題;銀行推給保險公司,但保險公司本來就要稟告給,中間為何我的個資會透過銀行窗口給保險公司,這是保險法171條;保險公司四位承辦認為盜刷信用卡沒有問題、警示帳戶沒有問題、@侵的受傷照片給同事們主管們沒有問題、半夜拿我的存摺沒有問題,評議認為可以讓我的簽名,但司法應該不是這樣,因為我有跟金管會承辦說明,我明明來申請我的理賠,只是中間發現我還有被拿我的存摺。 實際工作損失,我的狀況病例確實有加重,因為中間有精神傷害罪,醫療支出、跟保險公司討論的車費、諮商師支出,保險請我製作關係圖幫他們工作?這些也是可以舉證的對吧? 精神賠償也可以算計?實際損失?工作損失也可以說明?

2025-11-23

查看解答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7755-1985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