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的問題是對方在網路平台Threads看到一個匿名帳號使用侮辱性言語攻擊她後,在完全沒有查證的情況下,公開影射該匿名帳號是由我所使用。 對方在公開貼文與留言中: (1)將匿名帳號的侮辱性發言截圖公開張貼,並在文中表示「你們小帳罵得很努力」。 (2)直接標註我本人帳號到該公開貼文下方留言區置頂,並配文「寶寶,這個人口吻跟你好像喔」,造成我就是小帳操作者的明確影射。 (3)將相關留言「置頂」,進一步強化我就是匿名帳號的錯誤印象。 (4)之後在多則公開留言中以侮辱性語言指向我,如: 「狂犬病疫苗我有優惠,也給你一支?」 「帳號切來切去也很累吧☕」 「妳的親友都看不下去了」 等明確具人格貶抑性的用語。 上述行為導致許多第三人誤認「匿名帳號=我」,對我的名譽、形象造成嚴重損害,也使我在工作期間承受巨大精神壓力。 事發當時,我正在上班,監視器畫面與排班紀錄可證明我並未操作任何小帳,也給對方看過我的帳號切換頁面,表示那隻小帳並非我本人,但對方仍持續公開影射與侮辱,造成實質傷害。 對方目前已經將帳號鎖成私人,但我有截圖保留對方當時帳號是完全公開的
法律規定:
依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構成要件分析:
(1)公然性:相對人在Threads公開平台上發表言論,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應符合「公然」要件。
(2)侮辱行為:相對人針對委託人發表以下言論:
上述言論均屬抽象謾罵或嘲諷性用語,未涉及具體事實之陳述,應屬侮辱性言論。
法律效果:
本案若相對人行為成立公然侮辱罪,應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惟本罪須告訴乃論,委託人需於知悉犯人後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法律規定:
依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構成要件分析:
(1)意圖散布於眾:相對人於公開平台發文,並將留言置頂,顯有使不特定多數人知悉之意圖,應符合散布於眾之要件。
(2)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3)散布文字、圖畫:相對人以文字貼文及截圖方式散布,應符合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要件。
阻卻違法事由之判斷:
依刑法第310條第3項規定,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另依刑法第311條規定,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等情形之一者,不罰。
本案中:
法律效果:
本案若相對人行為成立誹謗罪,依刑法第310條第2項規定,應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惟本罪須告訴乃論,委託人需於知悉犯人後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請求權基礎:
(1)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本案中,相對人未經查證即公開影射委託人操作匿名帳號,且在委託人提供證據後仍持續指控,應屬故意不法侵害委託人之名譽權,具備故意、違法性、損害及因果關係等要件。
(2)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名譽權屬人格權之一種,受侵害時,被害人雖無財產上損害,仍得請求賠償相當金額之慰撫金。
損害項目:
(1)非財產上損害(精神慰撫金):
(2)財產上損害(如有具體損失):
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後段規定,名譽被侵害者,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委託人可請求相對人為以下處分:
(1)在原平台公開道歉並澄清事實
(2)刪除不實指控之貼文及留言
(3)視損害程度,可能請求登報道歉或其他適當方式
有利證據:
(1)相對人公開貼文及留言之截圖(已保存)
(2)監視器畫面證明當時在上班
(3)排班紀錄
(4)帳號切換頁面截圖
(5)相對人帳號當時為公開狀態之證據
(6)第三人誤認之留言或訊息(如有)
建議補強:
(1)請目擊第三人作證或提供書面陳述
(2)保存所有相關對話紀錄
(3)如有精神壓力導致就醫,保留診斷證明及醫療收據
(4)將所有截圖進行公證或至法院辦理證據保全,以確保證據能力
建議提告罪名:
(1)公然侮辱罪(刑法第309條)
(2)誹謗罪(刑法第310條第2項)
辦理方式:
方式一:直接至警察局報案,由警方製作筆錄後移送地檢署
方式二: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直接遞交地檢署(較正式且完整)
應備文件:
(1)刑事告訴狀
(2)相對人貼文及留言截圖(需標註日期時間)
(3)監視器畫面光碟或檔案
(4)排班紀錄
(5)帳號切換頁面截圖
(6)相對人帳號公開狀態之證據
(7)第三人誤認之相關證據(如有)
預期程序:
檢察官偵查後,可能傳喚雙方製作筆錄,最終作成起訴或不起訴處分。如獲不起訴處分,可於收到處分書後十日內聲請再議。
訴訟標的:
(1)請求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考量本案情節,建議求償金額約新台幣八萬元至十二萬元
(2)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訴訟策略:
可先進行刑事程序,待刑事判決確定後,以判決書作為民事訴訟之有力證據;或同步進行民事訴訟,但需自行舉證。
考量訴訟成本與時間,建議先嘗試和解:
和解條件建議:
(1)相對人於Threads平台公開道歉並澄清事實
(2)刪除所有不實指控之貼文及留言
(3)支付精神慰撫金約新台幣五萬元至八萬元
(4)承諾日後不再為類似行為
和解方式:
委任律師發送存證信函,載明事實經過、法律責任及和解條件。如相對人有和解意願,可進行協商。達成和解後,簽訂書面和解契約,並至法院辦理公證,以確保執行力。
立即辦理:
(1)將所有截圖進行公證或至法院辦理證據保全
(2)申請Threads平台保存相關數位證據
(3)向公司申請監視器畫面及排班紀錄正本
持續蒐集:
(1)如有第三人因此事件對委託人產生誤解或負面評價,請保留相關證據
(2)如因精神壓力就醫,保留診斷證明及醫療收據
優點:
(1)由國家公權力介入調查
(2)無需支付裁判費
(3)判決結果可作為民事訴訟證據
風險:
(1)妨害名譽罪刑度較輕,實務上多以罰金結案
(2)檢察官可能以「罪嫌不足」或「微罪不舉」為不起訴處分
(3)程序可能耗時約六個月至一年
優點:
(1)可直接請求金錢賠償
(2)可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成本:
(1)裁判費:以請求十萬元計算,裁判費約一千元
(2)律師費:視委任範圍,可能約新台幣三萬元至八萬元
(3)程序可能耗時約一年至二年
預期結果:
參考類似案例,精神慰撫金判賠金額可能約新台幣三萬元至十五萬元,實際金額需視法院認定之侵害程度而定。
(1)委任律師發送存證信函,要求相對人道歉、刪文並賠償
(2)同步準備刑事告訴狀及相關證據
(3)辦理證據保全公證
(1)如和解不成,於告訴期限內提起刑事告訴
(2)評估是否同步提起民事訴訟
(1)配合刑事偵查程序
(2)視刑事結果決定民事訴訟策略
(3)如獲勝訴判決,聲請強制執行
本案中,相對人在未經查證之情況下,於公開網路平台影射委託人操作匿名帳號,並以侮辱性言語攻擊,考量相對人行為態樣及委託人所持證據,相對人行為應涉及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之構成要件。委託人持有充分證據證明自己並非匿名帳號操作者,相對人之指控顯屬不實,且造成委託人名譽受損及精神痛苦,民事求償應具有相當之勝訴可能性。
(1)優先嘗試和解:透過律師發送存證信函,給予相對人和解機會,可節省時間與訴訟成本
(2)保全告訴權:無論是否和解,建議於六個月告訴期限內先提起刑事告訴,保留法律追訴權利
(3)完整保存證據:所有截圖、對話紀錄、監視器畫面等證據務必妥善保存並辦理公證
(1)告訴期限:妨害名譽罪為告訴乃論,需於知悉犯人後六個月內提告,請務必注意時效
(2)證據真實性:所有截圖證據建議辦理公證,以確保證據能力
(3)情緒管理:避免在網路上與相對人直接衝突,以免影響後續訴訟
(4)專業協助:建議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以確保程序正確及權益保障
本法律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個案處理仍需視具體情況調整策略。建議儘速諮詢專業律師,以維護合法權益。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