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與債權
2025-12-07

債務已協議還款,前男友卻監視騷擾我和家人,我該怎麼辦?

如果跟前男友有債務糾紛的問題,但是已經說好如何還款對方也同意 但感覺對方一直監視我的生活 讓我覺得很惶恐很害怕 加上他又一直去私訊我家人也造成我家人的困擾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與前男友間存在債務糾紛,雙方已就還款方式達成協議且對方同意。然而,對方疑似持續監視當事人生活,並私訊騷擾當事人家人,造成當事人及其家人精神上的恐懼與困擾。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一)侵害人格權

依民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本案中,對方持續監視當事人生活及私訊騷擾家人之行為,應屬侵害當事人隱私權及生活安寧之人格權。當事人得依此規定請求法院命對方除去侵害行為,並防止未來可能之侵害。

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若對方之監視及騷擾行為造成當事人精神上恐懼與困擾,且情節重大,當事人應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

(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對方明知其監視及騷擾行為會造成當事人及其家人困擾,仍持續為之,應屬故意不法侵害當事人之隱私權及生活安寧。當事人得依此規定請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財產上及非財產上損害。

二、刑事責任

(一)跟蹤騷擾防制法相關責任

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條規定,該法係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維護個人人格尊嚴」而制定。本案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及該法所規範之跟蹤騷擾行為。

若對方之監視行為及私訊騷擾符合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所定義之跟蹤騷擾行為(包括監視、跟蹤、掌控行蹤,或以電子通訊方式干擾日常生活等),且違反警察機關依法核發之書面告誡,可能涉及該法第18條之刑事責任。建議當事人先向警察機關申請書面告誡,若對方違反告誡後再為相同行為,即可能構成刑事犯罪。

(二)其他刑事責任評估

若對方之言語或行為涉及恐嚇,使當事人心生畏懼,可能涉及刑法第305條恐嚇罪。若涉及非法監視、竊聽或竊錄等行為,可能涉及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惟上述罪責之成立,仍須視具體事實及證據而定,建議當事人詳細保全相關證據,並諮詢專業律師評估。

三、保護令聲請

(一)保護令之核發要件

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法院於審理終結後,認有跟蹤騷擾行為之事實且有必要者,應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包括下列一款或數款之保護令:一、禁止相對人為第三條第一項各款行為之一,並得命相對人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二、禁止相對人查閱被害人戶籍資料。三、命相對人完成治療性處遇計畫。四、其他為防止相對人再為跟蹤騷擾行為之必要措施。」

本案若對方之行為符合跟蹤騷擾行為之定義,當事人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請求禁止對方繼續為監視、騷擾等行為,並命對方遠離當事人及其家人一定距離。

(二)保護令之效力與執行

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保護令有效期間最長為二年,自核發時起生效。」保護令核發後,對方應遵守保護令內容,若違反保護令,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依同法第14條規定,法院應於核發保護令後二十四小時內發送被害人、聲請人、相對人及執行機關,保護令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

(三)保護令審理程序

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0條規定,保護令案件之審理不公開,法院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調查事實及必要證據,並得隔別訊問。法院受理保護令聲請後,應即行審理程序,不得以被害人與相對人間有其他案件偵查或訴訟繫屬為由延緩核發保護令。此規定確保當事人能及時獲得保護。

四、債務關係處理

關於當事人與對方間之債務關係,雙方既已就還款方式達成協議且對方同意,該協議應具有契約效力。當事人應依約履行還款義務,建議以匯款等可留存紀錄之方式還款,並保留所有還款證明及雙方協議內容,以避免日後爭議。

惟須特別說明,即使債務尚未清償完畢,對方仍無權以監視、騷擾等不法方式催討債務。債權人應循合法途徑主張權利,不得侵害債務人之人格權及生活安寧。

參、處理建議

一、立即性措施(優先處理)

(一)報警處理

建議當事人立即撥打110或113保護專線,詳細說明遭受監視及騷擾之情形,請求警方協助並製作筆錄。警方得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對行為人進行調查,並視情況核發書面告誡。

(二)保全證據

建議當事人保留所有私訊、通話紀錄、簡訊內容等證據,若發現被監視,應以錄影、拍照方式記錄。請家人保留遭騷擾之所有證據,並記錄每次騷擾之時間、地點、方式。完整之證據將有助於後續法律程序之進行。

(三)申請書面告誡

建議當事人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向警察機關申請書面告誡。警方得對行為人發出書面告誡,若對方違反告誡繼續為騷擾行為,可處罰鍰或移送偵辦,並可作為聲請保護令之重要依據。

二、法律程序(建議同步進行)

(一)聲請保護令

考量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及跟蹤騷擾,建議當事人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可請求警察局或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協助聲請,視急迫性聲請緊急保護令或一般保護令。保護令可禁止對方接觸、騷擾當事人及家人,並命對方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

(二)提出刑事告訴

若對方違反書面告誡或其行為涉及恐嚇、妨害秘密等犯罪,建議當事人依法提出刑事告訴。建議委任律師協助偵查程序,以維護當事人權益。

(三)民事求償

待蒐集完整證據後,當事人得提起民事訴訟,依民法第18條請求停止侵害及預防侵害,並依民法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包括財產上及非財產上損害(精神慰撫金)。

三、債務處理建議

(一)確保還款證據

建議當事人以匯款方式還款並保留證明,每次還款請對方簽收或以通訊軟體確認,避免現金交付。完整之還款紀錄可避免日後爭議。

(二)書面化協議

建議將還款協議以書面方式確認,明確記載金額、期限、方式,雙方簽名並各持一份。書面協議可作為日後權利義務之依據。

(三)考慮一次清償

若經濟能力許可,建議考慮一次清償債務,徹底結束債務關係,減少與對方接觸之機會,以維護自身安全與生活安寧。

四、自我保護措施

(一)提高警覺

建議當事人注意周遭環境,避免單獨行動,適時改變日常作息路線,並告知親友目前狀況,以利親友協助注意安全。

(二)社群媒體管理

建議調整社群媒體隱私設定,限制對方查看,暫時減少公開發文,並封鎖對方所有聯絡方式,以減少對方取得當事人資訊之管道。

(三)尋求支持系統

建議當事人與家人朋友保持聯繫,必要時尋求心理諮商協助,或聯繫婦女保護團體、社福機構等專業單位,以獲得適當之支持與協助。

五、後續追蹤

建議當事人持續記錄對方任何騷擾行為,定期與承辦警員聯繫案件進度。若對方行為升級或有立即危險,應立即報警並考慮聲請緊急保護令。建議委任律師全程協助處理,以確保權益獲得完整保障。

肆、結論

關於當事人與前男友間之債務糾紛,雙方既已達成還款協議,當事人應依約履行還款義務。然而,對方疑似持續監視當事人生活並騷擾家人之行為,應屬不法侵害當事人隱私權及生活安寧,可能涉及民事侵權責任及跟蹤騷擾防制法之相關責任。

考量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及跟蹤騷擾,建議當事人優先向警察機關報案並申請書面告誡,同時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以獲得即時保護。若對方違反告誡或保護令,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此外,當事人得於蒐集完整證據後,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關於債務清償,建議當事人以可留存紀錄之方式還款,並保留所有證據。若經濟能力許可,建議考慮一次清償,以徹底結束債務關係,減少與對方接觸之機會。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當事人之人身安全與精神健康應優先於債務清償,如有立即危險,請直接撥打110報警或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

重要提醒

  • 即使債務尚未清償完畢,對方仍無權以監視、騷擾方式催討
  • 當事人之人身安全與精神健康優先於債務清償
  • 建議盡速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評估個案具體情形並擬定完整策略
  • 如有立即危險,請直接撥打110報警

諮詢管道

  • 113保護專線(24小時)
  • 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 法律扶助基金會(經濟困難者可申請)
  • 各地律師公會法律諮詢服務
icon_help

您對本案件還有其他疑問嗎?

您可以:

  1.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2.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3.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步驟1

已複製連結

請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並將連結傳送給法務人員進行免費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其他人也問了:

logo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

02-7755-1985

service@zhelu.tw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67號8樓之1

使用者協議
免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