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全責被告過失傷害,對方獅子大開口,法院會怎麼判賠?

車禍我方全責,對方小擦傷,要求金額不合理,調解不成, 被對方提告過失傷害,想詢問過失傷害判賠會很高嗎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為交通事故糾紛,具體情況如下:

  • 肇事責任:當事人(我方)負全部責任
  • 對方傷勢:小擦傷
  • 爭議焦點:對方要求賠償金額不合理,調解不成立
  • 現況:對方已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
  • 當事人疑慮:擔心法院判賠金額過高

貳、法律分析

一、刑事責任部分

(一)過失傷害罪之成立

依據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本案情況分析:

(1)客觀要件:我方負全責,顯有過失;對方受有小擦傷,構成傷害結果

(2)主觀要件: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具有過失

(3)因果關係:車禍行為與傷害結果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4)告訴乃論:過失傷害為告訴乃論罪,對方已提告

初步判斷:本案應成立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二)刑事處罰預估

考量因素:

  • 傷勢輕微(小擦傷)
  • 我方負全責但非故意
  • 無和解或賠償紀錄

可能結果

  • 罰金刑:新台幣1萬至5萬元(最常見)
  • 拘役:1日至30日(較少見)
  • 緩刑:若判處有期徒刑,可能宣告緩刑

二、民事賠償責任部分

(一)法律依據

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依據民法第193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依據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二)賠償項目與金額評估

1. 財產上損害

  • 醫療費用:掛號費、診療費、藥費、復健費用等(需檢附單據)
  • 小擦傷預估:約2,000元至10,000元
  • 交通費用:就醫往返車資(需合理證明)
  • 預估:數百元至數千元
  • 工作損失:因就醫或傷勢無法工作之薪資損失
  • 小擦傷通常影響有限:0元至數千元

2. 非財產上損害(精神慰撫金)

考量因素:

  • 雙方身分、地位、經濟能力
  • 傷勢程度(本案為小擦傷)
  • 肇事責任比例(我方全責)
  • 加害人態度

小擦傷案例參考

  • 一般行情:3萬元至8萬元
  • 態度不佳或傷勢較重:可能達10萬元至15萬元
  • 極輕微且有和解誠意:1萬元至3萬元

(三)總賠償金額預估

  • 醫療費用:2,000元至10,000元
  • 交通費用:500元至3,000元
  • 工作損失:0元至5,000元
  • 精神慰撫金:30,000元至80,000元
  • 合計:約35,000元至100,000元

實務常見判賠金額:5萬元至8萬元(小擦傷案件)

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條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法。」

  • 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每人最高20萬元
  • 對方可直接向我方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 保險給付不影響民事賠償請求權

重要提醒

  • 強制險理賠金額可作為和解金之一部分
  • 和解書應載明「包含強制險理賠」或「不包含強制險理賠」

四、告訴撤回與和解效力

(一)撤回告訴之規定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同條第2項規定:「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9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二)和解與撤告之關聯

  • 過失傷害為告訴乃論罪,和解後對方撤回告訴,刑事程序即告終結
  • 撤回告訴後不得再行告訴,具有終局效力
  • 和解書應明確載明撤回告訴之意思表示

五、與有過失之適用

依據民法第217條第1項規定:「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本案我方負全責,對方無過失,應無民法第217條與有過失規定之適用。

參、處理建議

一、積極爭取和解(最優先)

(一)和解優勢

(1)避免刑事前科:和解後對方撤告,不留刑事紀錄

(2)節省時間成本:訴訟程序冗長,和解可快速解決

(3)控制賠償金額:可協商合理金額,避免法院判決不確定性

(4)保險理賠配合:可將強制險納入和解條件

(二)和解談判策略

1. 重新評估合理金額

  • 參考上述賠償項目分析
  • 準備對方醫療單據、診斷證明等證據
  • 了解對方實際損失

2. 和解金額建議

  • 底線金額:5萬元至6萬元(含強制險理賠)
  • 合理範圍:6萬元至8萬元
  • 最高上限:10萬元(若對方堅持且有其他考量)

3. 談判技巧

  • 展現誠意但堅守底線
  • 說明法院判決金額通常不高
  • 強調和解對雙方的好處(對方可快速拿到錢)
  • 可分期付款但要求對方先簽撤告狀

4. 和解地點選擇

  • 建議在警察局或調解委員會進行
  • 可請律師陪同協助談判
  • 避免單獨在私人場所會面

(三)和解書必要條款

和解書應載明:

(1)雙方身分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電話)

(2)車禍發生時間、地點

(3)和解金額:新台幣○○元整

(4)賠償範圍:「本次車禍所生之一切民事、刑事責任」

(5)付款方式:現金、匯款或分期(載明帳號及期限)

(6)收訖條款:「乙方已收訖上開款項」

(7)撤告條款:「乙方同意撤回刑事告訴,並拋棄民事請求權」

(8)不再追訴條款:「雙方同意就本次車禍不再為任何民刑事追訴」

(9)簽名蓋章及日期

二、刑事訴訟因應

若和解不成,刑事程序將繼續進行:

(一)偵查階段

(1)收到傳票後:準時到庭應訊

(2)應訊態度:

  • 坦承過失,表達歉意
  • 說明已多次嘗試和解但對方要求過高
  • 強調願意賠償合理金額

(3)提出有利證據:

  • 和解努力紀錄(調解紀錄、對話紀錄)
  • 強制險投保證明
  • 願意賠償之意願書

(二)審判階段

(1)繼續爭取調解:法院會再安排調解程序

(2)準備答辯:委任律師撰寫答辯狀

(3)爭取緩刑:若判刑,爭取緩刑宣告

三、民事訴訟因應

(一)若對方另提民事訴訟

(1)答辯重點:

  • 承認過失但主張對方請求金額過高
  • 提出合理賠償金額計算
  • 說明傷勢輕微之事實

(2)舉證責任:對方須證明其損害項目及金額

(3)爭點:精神慰撫金是否合理

(二)預估判決結果

  • 法院通常會依實際損害判決
  • 小擦傷案件判賠金額:5萬元至8萬元
  • 不會如對方漫天要價

四、保險處理

(一)通知保險公司

(1)立即通知投保之產險公司

(2)了解強制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理賠範圍

(3)請保險公司協助處理

(二)保險理賠項目

(1)強制險:醫療費用最高20萬元

(2)第三人責任險(若有投保):

  • 體傷責任:依保額理賠
  • 財損責任:車輛損害理賠

五、時效提醒

(一)刑事告訴期間

  • 過失傷害告訴期間:6個月(從知悉犯人時起算)
  • 對方已提告,此期間已無意義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

  •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2年
  • 從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算

肆、結論

一、核心建議

考量本案車禍當事人負全責,對方受有小擦傷,已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建議採取以下策略:

最佳策略:積極爭取和解

(1)重新評估合理金額:參考本意見書分析,準備6萬元至8萬元和解金

(2)展現和解誠意:主動聯繫對方或透過調解委員會再次協商

(3)把握和解時機:在檢察官起訴前和解,可爭取不起訴處分

(4)尋求專業協助:委任律師協助談判,提高和解成功率

二、風險評估

(一)不和解之風險

1. 刑事風險

  • 可能被判處罰金1萬元至5萬元
  • 留下刑事前科紀錄
  • 影響未來就業、出國等

2. 民事風險

  • 法院判賠金額約5萬元至8萬元
  • 加上訴訟費用、律師費
  • 總成本可能更高

3. 時間成本

  • 刑事程序約6個月至1年
  • 民事程序約1年至2年
  • 多次出庭耗費時間精力

(二)和解之效益

(1)刑事免責:對方撤告,不留前科

(2)金額可控:協商合理金額,避免判決不確定性

(3)快速解決:簽約即結案,無需漫長訴訟

(4)心理負擔:解除訴訟壓力,恢復正常生活

三、具體行動方案

第一步(立即執行):

  • 聯繫保險公司,了解理賠範圍
  • 蒐集對方醫療單據、診斷證明
  • 計算合理賠償金額

第二步(3日內):

  • 委任律師或尋求法律諮詢
  • 準備和解方案及底線金額
  • 主動聯繫對方表達和解意願

第三步(7日內):

  • 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
  • 或透過律師與對方協商
  • 準備和解金及和解書

第四步(持續追蹤):

  • 若和解成立,確認對方撤告
  • 若和解不成,準備刑事應訊
  • 保持與律師聯繫,隨時調整策略

四、最後提醒

(1)態度決定結果:誠懇的道歉與和解誠意,往往能軟化對方立場

(2)合理性是關鍵:堅持合理金額,但也要理解對方感受

(3)專業協助重要:律師的談判技巧與法律知識,能大幅提高和解成功率

(4)時間就是金錢:越早和解,成本越低,壓力越小

綜合評估:本案傷勢輕微,法院判賠金額應不會太高(約5萬元至8萬元),但訴訟程序冗長且有刑事前科風險。建議以6萬元至8萬元為目標,積極爭取和解,這應是對雙方最有利的解決方案。

本法律意見書僅供參考,具體個案仍需視實際證據及法院認定而定。建議委任律師進行後續處理,以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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