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與陌生人在路上發生爭執後,對方未經當事人同意,拍攝當事人臉部照片並上傳至社群網站,同時發表惡意言論。本案涉及肖像權、隱私權及名譽權之侵害問題。
依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構成要件分析:
本案評估: 若對方發表之言論屬於謾罵性質(如「白痴」、「垃圾」等),而非指摘具體事實,應成立公然侮辱罪。
依刑法第310條規定:
構成要件分析:
本案評估: 若對方發表之惡意言論包含具體事實之指摘(如「此人偷竊」、「此人詐騙」等),且足以損害當事人名譽,可能構成加重誹謗罪。
阻卻違法事由(刑法第310條第3項):
若對方無法證明所述為真實或與公益有關,仍可能構成誹謗罪。
依刑法第314條規定:「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均屬「告訴乃論」之罪,須於知悉犯人後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民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
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依民法第18條及第195條,當事人得請求:
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對方故意拍攝並發表惡意言論,已構成侵權行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提告時機:
提告程序:
告訴罪名:
注意事項:
訴訟請求:
訴訟策略:
建議和解條件:
和解優點:
綜上所述,考量對方未經同意拍攝當事人照片並上傳社群發表惡意言論之行為,可能涉及以下法律責任:
刑事責任方面:
民事責任方面:
建議處理順序:
建議當事人儘速諮詢律師,依個案具體情況擬定最適當之處理策略,以維護自身權益。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