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4年1月向一位羅小姐購買咖啡機,當時她主動提出會支付日後保養費用,保養前我也再次向她確認會支付。 我於2025年9月保養完畢,但保養完畢後他一拖再拖,每次都有不同理由不見面、無法匯款。但是我們沒有簽約,只有口頭承諾,不過相關對話紀錄均有保留,請問我可以對他提起小額民事訴訟嗎?
(1)2024年1月,您向羅小姐購買咖啡機 (2)羅小姐主動承諾支付日後保養費用 (3)保養前您再次向羅小姐確認,其同意支付 (4)2025年9月保養完畢後,羅小姐以各種理由拖延付款 (5)雙方未簽訂書面契約,但有對話紀錄可證明口頭承諾
保養費用債權(具體金額待確認)
依民法第153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本案分析如下: (1)羅小姐主動提出支付保養費用,應屬要約行為 (2)您接受此承諾並進行保養,應屬承諾行為 (3)保養前您再次確認,羅小姐同意,再次確認雙方意思合致 (4)契約無須以書面為要件,口頭承諾應已足以成立有效契約
民法第153條承認默示意思表示,因此Line、臉書訊息等對話紀錄應具證據能力。建議保留的對話內容應包含:
基於雙方成立之口頭契約,您應得依民法第367條(買賣契約附隨義務)或民法第490條(承攬契約)請求羅小姐給付保養費用。
依民法第229條第2項規定:「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
本案若保養費用無約定給付期限,經您催告後仍不給付,羅小姐應已構成給付遲延。您應得依民法第229條請求: (1)保養費用本金 (2)自遲延時起之法定遲延利息
依民法第203條規定:「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依民法第233條第1項規定:「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因此遲延利息應為年息5%。
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8第1項規定,請求金額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者,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小額訴訟程序具有以下優點:
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9規定,小額訴訟應由被告住所地之簡易庭管轄,或依民事訴訟法第12條、第20條規定之法院管轄。
依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因契約涉訟者,如經當事人定有債務履行地,得由該履行地之法院管轄。」依民事訴訟法第20條規定:「共同訴訟之被告數人,其住所不在一法院管轄區域內者,各該住所地之法院俱有管轄權。但依第四條至前條規定有共同管轄法院者,由該法院管轄。」
本案若雙方未約定債務履行地,應由被告羅小姐住所地之簡易庭管轄。
(1)整理對話紀錄:將所有與保養費用相關的對話截圖並列印,建議包含完整對話脈絡,避免斷章取義,並標註關鍵對話的日期與內容 (2)保養相關文件:保養收據或發票、保養明細表、咖啡機購買證明(如有) (3)催告紀錄:整理您催討款項的對話紀錄,記錄羅小姐拖延的各種理由
在提起訴訟前應先發送存證信函,目的包括: (1)正式催告,確立遲延責任起算點 (2)展現追討決心,促使對方和解 (3)作為訴訟時已催告之證據
存證信函內容應載明:
根據您的案件情況,建議採取以下順序:
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或法院聲請調解,具有以下優點:
適用情況:金額不大,希望快速解決;保留與對方未來往來可能性。
若調解不成立,可考慮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具有以下優點:
依民事訴訟法第240條之4第1項但書規定:「支付命令經異議者,除有第五百十八條所定或其他不合法之情形,由司法事務官駁回外,仍適用第五百十九條規定。」因此需注意對方若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將失效,需另行起訴。
適用情況:證據明確充足;評估對方不會提出異議。
若前述程序均無法解決,提起小額民事訴訟,程序如下: (1)撰寫民事起訴狀 (2)向被告住所地之簡易庭提起訴訟 (3)繳納裁判費(10萬元以下為1,000元) (4)出庭陳述並提出證據 (5)等待判決(通常一次開庭即判決)
注意事項:小額訴訟一審終結,不得上訴(僅得提起再審);需充分準備證據,一次性完整呈現。
(1)整理並備份所有對話紀錄,建議製作對話紀錄時間軸表,標註關鍵承諾內容 (2)計算確切金額:保養費用本金及自應給付日起至起訴日之遲延利息 (3)確認羅小姐現居地址,作為送達及管轄法院依據
(4)發送存證信函:至郵局辦理存證信函,給予7至10日付款期限,保留存證信函回執
(5)評估對方反應:若願意付款,協商分期或一次給付;若仍拖延,進入法律程序 (6)選擇適當程序:優先考慮調解(免費、快速);次要考慮支付命令(費用低);最後考慮小額訴訟(較耗時)
(1)羅小姐主動提出支付保養費,意思表示明確 (2)保養前再次確認,強化契約合意 (3)有對話紀錄可證明口頭承諾 (4)已實際完成保養,對方受有利益
(1)保養費用金額是否明確?若對話中未明確約定金額,建議提出市場行情或報價單 (2)給付期限是否約定?若無約定,需透過存證信函催告確立遲延時點 (3)對話紀錄完整性:確保對話脈絡完整,避免對方主張斷章取義
綜合評估,本案勝訴機率應屬偏高,理由如下:
即使勝訴,若羅小姐無財產可供執行,仍可能無法實際取得款項。建議:
依民法第125條規定,一般債權請求權時效為15年。本案債權發生於2025年9月,時效尚無疑慮,但仍建議儘速處理,避免證據滅失或對方脫產。
您需證明契約存在及內容,建議對話紀錄應清楚呈現: (1)羅小姐承諾支付保養費 (2)保養費用金額或計算方式 (3)保養已完成之事實
(1)關於羅小姐拖延給付保養費用之行為,考量雙方口頭契約應已有效成立,且有對話紀錄可作為證據,您應可對羅小姐提起小額民事訴訟。
(2)考量訴訟成本與時效,建議優先採取訴訟外解決方式:第一步發送存證信函正式催告;第二步聲請調解(免費、快速);第三步考慮支付命令或小額訴訟。
(3)考量本案有利因素,勝訴機率應屬偏高,但需注意證據完整性及執行可能性。
(1)立即整理並備份所有對話紀錄 (2)計算確切保養費用金額及遲延利息 (3)一週內發送存證信函催告 (4)存證信函期限屆滿後聲請調解 (5)調解不成立再考慮訴訟程序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