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巷雙向車道碰撞,我越線5公分對方左轉,誰該負責?

環境:雙方在小巷弄內於上班時間發生碰撞,單向路寬約一輛汽車左右寬度 事故說明: A車靠中線騎乘,B車過監視器後,其在A車前方。 A車因前方車左方仍有一點點空間(呈現三角形),又認定雙方直行,故距離貼較近騎進去三角形處,但後因三角空間不足,並離前方B車近,感到壓迫與可能危險,故左偏騎出,騎出時A車沒注意越線,但的確在B車左轉前A車先已越線,但A車車速正常,警察是寫40。 A車越線騎出後,與B車呈現半並行,A車與B車後半車身並行,但仍在B車斜後方,B車主張有打燈,但A車沒看到,有可能是因視線死角。事故碰撞前,A車能越線約5-10公分(參考地上刮痕判斷),在監視器角度看起來接近雙黃線但超出一點。 A車能越線約5-10公分後與B車逐漸成直行並行,監視器看到的是,越線後約2-3秒對方即左轉,因對方左轉時還不到路口,是在雙黃線上。 初判表: A車: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駛入來車道(處 45-1-3)。(有監視器影像畫面) B車:不依標線指示行駛(跨越分向限制線左轉彎)(處48-2)。(有監視器影像畫面)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本案為A車與B車在小巷弄內發生之交通事故。雙方於上班時間在單向路寬約一輛汽車寬度之巷弄內碰撞。依據監視器畫面及警方初步判定:

  • A車違規情形: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駛入來車道,越線約5-10公分,車速約40公里/小時
  • B車違規情形:不依標線指示行駛,在雙黃線上(尚未到達路口)跨越分向限制線左轉彎
  • 碰撞經過:A車因前方三角空間不足而左偏越線後,與B車呈半並行狀態約2-3秒後,B車左轉時發生碰撞

貳、法律分析

一、行政責任

(一)A車之違規行為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規定:「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A車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駛入來車道,雖越線幅度輕微(約5-10公分),且有避免與前方B車過近之考量,但仍符合上開法條之構成要件,應受行政裁罰。

(二)B車之違規行為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B車在雙黃線上(尚未到達路口)跨越分向限制線左轉彎,不依標線指示行駛,應符合上開規定,應受行政裁罰。

二、民事責任

(一)侵權行為責任之成立

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本案雙方駕駛人均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依民法第184條第2項規定:「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屬保護他人之法律,雙方違規行為若致生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過失相抵之適用

依據民法第217條第1項規定:「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本案雙方均有違規行為,應綜合考量下列因素判斷責任比例:

  1. 違規嚴重程度
  • B車在雙黃線上違規左轉,屬較嚴重之違規行為,且在尚未到達路口即左轉,違規情節較重
  • A車越線幅度輕微(5-10公分),且有避免與前方車輛過近之防衛性駕駛考量
  1. 因果關係分析
  • B車之違規左轉行為與事故發生可能具有較直接之因果關係
  • A車雖有越線,但若B車依規定在路口處左轉並確認後方來車,事故可能避免
  1. 注意義務之履行
  • B車主張有打方向燈,但A車表示未看到(可能因視線死角),此部分事實仍待釐清
  • A車越線後與B車呈半並行狀態約2-3秒,B車左轉時應注意後方及側方來車

基於上述分析,本案可能之責任比例約為:B車60-70%、A車30-40%,惟實際比例仍應視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結果及法院審酌具體情況而定。

(三)賠償範圍

若有人員受傷或財物損害,賠償項目應包括:

  1. 醫療費用:醫藥費、掛號費、住院費、復健費用、看病通勤車資
  2. 財物損害:機車維修費用、其他財物損失(如手機、手錶等)
  3. 工作損失:因受傷無法工作之薪資損失(需檢附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
  4. 精神慰撫金:視傷勢嚴重程度而定

(四)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適用

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條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法。」

雙方均可向對方之強制險保險公司請求理賠(交叉請求原則):

  • 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最高20萬元
  • 失能給付:最高200萬元

建議先申請強制險理賠,不足部分再協商或訴請賠償。

三、刑事責任

(一)過失傷害罪之可能性

若本案有人員受傷,可能涉及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該罪屬告訴乃論罪,告訴期間為6個月,和解後可撤回告訴。

(二)肇事逃逸罪之注意事項

若雙方均已停留現場並協助處理,原則上不構成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惟若有一方未停留現場或未協助傷者就醫,則可能涉及該罪責。

參、處理建議

一、立即處理事項

(一)證據保全

  1. 影像資料
  • 保存完整監視器影像並製作光碟備份
  • 必要時申請路口其他監視器畫面
  1. 現場紀錄
  • 拍攝車輛損壞照片(多角度)
  • 拍攝地面刮痕照片
  • 拍攝道路標線及路況照片
  1. 相關單據
  • 保存醫療收據、診斷證明書
  • 保存維修估價單及發票
  • 準備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

(二)申請鑑定

建議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 申請期限:事故發生後6個月內
  • 鑑定費用:約新臺幣3,000元
  • 鑑定結果可作為責任歸屬之重要參考依據

二、和解協商策略

(一)和解時機與地點

  1. 最佳時機:取得鑑定報告後,較能客觀評估責任比例
  2. 建議地點
  • 警察局(安全性高,可請警方協助銷案)
  • 調解委員會(有公正第三方協助,調解成立具執行力)

(二)和解金額評估

基於可能之責任比例(假設A車30%、B車70%):

  1. A車可請求項目
  • 醫療費用×70%
  • 維修費用×70%
  • 工作損失×70%
  • 精神慰撫金×70%
  1. B車可請求項目
  • 醫療費用×30%
  • 維修費用×30%
  • 工作損失×30%
  • 精神慰撫金×30%
  1. 強制險扣除:和解金額應明確約定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建議先申請強制險,不足部分再協商

(三)和解書應載明事項

  1. 撤告條款(如有提告):
  • 「甲方(或乙方)同意放棄一切民事、刑事訴追權利,並於收受和解金後立即撤回告訴。」
  1. 賠償金額及範圍
  • 「乙方同意賠償甲方新臺幣○○○元整,包含本次車禍所生之醫療費用、維修費用、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一切損害。」
  1. 收訖條款
  • 「甲方已收訖上開款項,雙方同意就本次車禍事故不再為任何請求。」
  1. 雙方基本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地址、簽名蓋章

三、訴訟準備(和解不成時)

(一)刑事告訴

若有人員受傷且和解不成:

  • 告訴期限:6個月內向地檢署提出
  • 告訴罪名:過失傷害罪
  • 可一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二)民事訴訟

  1. 訴訟時效:2年
  2. 管轄法院:事故發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
  3. 請求權基礎: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4. 應備證據
  • 初判表
  • 鑑定報告
  • 醫療單據
  • 維修單據
  • 監視器畫面光碟
  • 目擊證人或到場警員之證詞

四、具體處理步驟建議

第一階段:證據蒐集(1-2週)

(1)取得完整監視器畫面 (2)拍攝現場照片 (3)蒐集醫療、維修單據 (4)申請初判表

第二階段:鑑定申請(1-2個月)

(1)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2)等待鑑定結果 (3)若不服可申請覆議

第三階段:和解協商(鑑定後1個月內)

(1)依鑑定結果評估責任比例 (2)計算合理賠償金額 (3)約定和解時間、地點 (4)準備和解書草稿

第四階段:和解執行或提起訴訟

  1. 和解成立時
  • 簽署和解書
  • 履行給付義務
  • 辦理撤告(如有提告)
  1. 和解不成時
  • 評估訴訟成本效益
  • 委任律師
  • 提起刑事告訴或民事訴訟

五、特別注意事項

(一)A車應注意事項

  1. 越線違規事實明確,雖有避險理由,但仍需承擔部分責任
  2. 應舉證證明越線係為避險,以及B車未打方向燈或有視線死角之情形
  3. 和解時不宜過度強硬,應展現和解誠意

(二)B車應注意事項

  1. 在雙黃線上左轉屬較嚴重違規,可能承擔較高責任比例
  2. 應舉證證明有打方向燈及已注意後方來車
  3. 若確有打方向燈,應提供相關證據(如行車紀錄器)

(三)雙方共同注意事項

  1. B車主張有打方向燈但A車未看到,此爭點可能影響責任比例,建議透過鑑定釐清
  2. 和解時應明確約定強制險理賠之處理方式
  3. 保留完整證據,避免日後爭議

肆、結論

本案雙方均有違規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及第48條規定,應受行政裁罰。在民事責任方面,考量B車在雙黃線上違規左轉之行為與事故發生可能具有較直接之因果關係,依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原則,B車可能應負擔較高之肇事責任(約60-70%),A車可能應負擔較低之責任(約30-40%),惟實際責任比例仍應以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結果為準。

建議雙方:

(1)優先尋求和解,避免訴訟勞費時 (2)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取得客觀責任認定 (3)完整保存所有相關證據資料 (4)依責任比例理性協商,合理分擔損害 (5)釐清B車是否確有打方向燈及A車視線死角等爭點

若需進一步協助或和解不成,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以維護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法律責任仍應視具體情況、鑑定結果及法院判決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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