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配偶結婚一年多都處於分居,孩子一直跟著我生活,發現疑似對方出軌因感情無法修復想辦理離婚,但對於子女監護權,我想確保孩子的生活穩定,但我全職帶娃沒有收入請問能爭取小孩的監護權嗎
委任人與配偶結婚一年多,目前處於分居狀態,未成年子女一直由委任人照顧。委任人發現配偶疑似有外遇行為,雙方感情已無法修復,委任人有意辦理離婚。惟委任人目前為全職照顧子女,無固定收入來源,擔心經濟條件不佳影響監護權之爭取。
依據民法第1055條第1項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法院在判定監護權歸屬時,應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最高指導原則。
本案中,子女自出生以來一直由委任人照顧,委任人為主要照顧者,此點對爭取監護權應屬有利。法院可能重視子女與主要照顧者之間已建立的依附關係。
子女長期與委任人共同生活,已形成穩定的生活模式。為避免改變現狀對子女造成適應困難,法院可能傾向維持現有照顧安排。
若委任人為母親且子女年齡尚幼,基於幼兒對母親的依賴性較高,此原則對委任人應屬有利。
法院會比較雙方的:
依民法第1055條之1第1項第6款規定,法院審酌子女最佳利益時,應注意「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委任人若能展現願意配合他方探視、不阻撓親子關係的態度,應有助於爭取監護權。
依民法第1055條之1第1項規定:「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七、各族群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
依上開規定,經濟能力僅為法院審酌的眾多因素之一,並非唯一或決定性因素。法院會綜合評估:
照顧品質、親子關係、教養態度等因素,往往比單純的經濟條件更為重要。
即使委任人取得監護權,他方仍須負擔扶養費,共同分擔子女的養育費用。因此委任人無收入並不代表無法提供子女適當生活條件。
依民法第1055條之1第2項規定:「前項子女最佳利益之審酌,法院除得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或家事調查官之調查報告外,並得依囑託警察機關、稅捐機關、金融機構、學校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或具有相關專業知識之適當人士就特定事項調查之結果認定之。」
法院會依社工訪視報告,綜合評估雙方的照顧能力與環境。
配偶疑似外遇行為,雖可作為離婚事由,但對監護權判定的直接影響有限。法院主要關注的是:
建議委任人應著重於證明自己的照顧能力與親子關係,而非僅以他方外遇作為爭取監護權的主要理由。
委任人與配偶分居期間,子女一直由委任人照顧,此為極為有利的事實。建議保留相關證據:
依民法第1084條第2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依民法第1089條第1項規定:「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父母之一方不能行使權利時,由他方行使之。父母不能共同負擔義務時,由有能力者負擔之。」
委任人作為主要照顧者,已實際履行保護教養義務,此點應對爭取監護權有利。
若本案涉及家庭暴力情事,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規定:「法院依法為未成年子女酌定或改定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人時,對已發生家庭暴力者,推定由加害人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不利於該子女。」
若有家庭暴力情事,應特別注意此項規定。
協議離婚可由雙方自行約定監護權歸屬,建議協議內容包括:
監護權歸屬:爭取由委任人單獨行使或雙方共同監護(委任人為主要照顧者)
扶養費約定
依民法第1055條第5項規定:「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但其會面交往有妨害子女之利益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變更之。」
若無法達成協議,需進入訴訟程序:
取得監護權後,應持續:
依民法第1055條第3項規定:「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雖然婚姻關係存續中雙方均有親權,但若以不正當手段使子女與他方完全脫離,可能構成刑法略誘罪。
建議盡早委任律師,以便:
綜上所述,委任人爭取監護權具有相當優勢:
有利因素:
需要加強之處:
委任人無固定收入並非致命傷,因為:
考量委任人為子女主要照顧者,且子女長期與委任人共同生活,已建立穩定親子關係,建議委任人積極蒐集有利證據,優先爭取協議離婚,若協議不成再進入訴訟程序。過程中應展現理性、成熟的態度,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如此爭取監護權的成功機率應屬相當高。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具體個案仍需視完整事證及法院判斷而定。建議儘速委任律師進行完整評估與規劃。
您可以:
點擊下方「複製本頁連結」按鈕
加入法速答的官方LINE帳號
將連結傳送給我們,即可免費與法速答的專業法務進行諮詢!
重要聲明:僅供參考,非法律意見
本平台由AI提供的法律回答經專業律師優化,旨在為您提供快速的法律參考。然而,回答內容可能仍存有誤差,並不具法律效力。若您需要具體的法律服務或專業意見,請加入FastLaw法速答的 LINE 官方帳號 (ID: @361yejxh),讓律師團隊提供進一步協助,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完善保障。
FastLaw法速答 - 您的線上法律諮詢平台,提供經由律師優化的AI回覆,即時解答各種法律問題。無論民事、刑事或家事案件,讓您快速掌握法律基礎觀念,並可進一步和律師團隊進行詳細諮詢。我們提供專業、準確、且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支援。
© 喆律法律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