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要求簽詐騙案書面告誡,不簽署會怎樣?有其他辦法嗎?

家人遇到詐騙,若是警政單位要求簽署書面告誡,能否不簽署,或是有其他方式能夠處理?謝謝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家人遭遇詐騙案件,警政單位要求簽署書面告誡文件,當事人詢問是否有不簽署之權利,或其他替代處理方式。

貳、法律分析

一、刑事訴訟文書簽署之法律依據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2規定:「本章之規定,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準用之。」此條文明確指出,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應準用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關於筆錄之製作與簽署,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0條規定:「被告對於犯罪之自白及其他不利之陳述,並其所陳述有利之事實與指出證明之方法,應於筆錄內記載明確。」此條文強調筆錄內容應記載明確,以保障當事人權益。

另依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1規定:「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但有急迫情況且經記明筆錄者,不在此限。筆錄內所載之被告陳述與錄音或錄影之內容不符者,除有前項但書情形外,其不符之部分,不得作為證據。」此規定確保詢問過程之透明性與筆錄內容之正確性。

二、「書面告誡」之性質分析

關於警方要求簽署之「書面告誡」,其性質可能涉及以下情形:

(一)若屬詢問筆錄性質

依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2規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應準用相關規定。若該書面告誡屬於詢問筆錄之一部分,當事人應有權確認筆錄內容是否正確,並可要求修正不實或不完整之記載。

(二)若屬行政文書性質

若該書面告誡非屬刑事訴訟程序之筆錄,而係警方基於行政管理或其他目的所製作之文書,則應視其法律依據及性質,判斷當事人是否有簽署之義務。

三、當事人權利保障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2準用相關規定,警方詢問時應告知當事人相關權利,包括:

  1. 犯罪嫌疑及所犯罪名
  2. 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意思而為陳述
  3. 得選任辯護人
  4. 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當事人於警方詢問過程中,應享有上述權利保障,且警方應依法進行全程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錄影。

四、拒絕簽署之法律效果

(一)筆錄部分

若該書面告誡屬於詢問筆錄性質,當事人若認為筆錄內容有不實或不完整之處,可要求修正後再簽署。依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1規定,筆錄內所載之陳述與錄音或錄影之內容不符者,其不符之部分,不得作為證據。因此,當事人應確認筆錄內容與實際陳述相符後再簽署。

(二)其他文書部分

若該書面告誡非屬法定必要文書,當事人可能有權拒絕簽署。惟應注意,拒絕簽署可能影響案件處理程序,建議當事人先確認文書性質及法律依據,再決定是否簽署。

參、處理建議

一、立即處理建議

(一)確認文書性質

建議當事人詢問警方該「書面告誡」之法律依據及性質,包括:

  1. 該文書是否屬於刑事訴訟法規定之筆錄
  2. 簽署該文書之法律效果為何
  3. 是否有相關法律規定要求必須簽署

(二)內容確認

當事人應仔細閱讀文書內容,確認:

  1. 記載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
  2. 是否有不實或不完整之處
  3. 若有疑義,應要求修正後再簽署

(三)要求提供副本

建議當事人要求警方提供文書副本留存,以保障自身權益。

二、權利保障措施

(一)確認錄音錄影

依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1規定,警方詢問時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當事人可確認警方是否已依法進行錄音錄影。

(二)尋求法律協助

若當事人對於簽署文書有疑慮,可要求聯絡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請律師陪同說明或提供法律意見。

(三)保留證據

建議當事人保留所有相關文件副本,並記錄警方要求簽署之時間、地點、人員等資訊,以備日後需要。

三、替代方案

(一)協商處理方式

當事人可與警方溝通,說明對於簽署文書之疑慮,並詢問是否有其他替代處理方式。例如:

  1. 若對內容有疑義,可要求修正後再簽署
  2. 可於簽署處附註說明,保留法律權利

(二)申訴管道

若警方堅持要求簽署,而當事人認為該要求不合理或違法,可向以下單位申訴:

  1. 警察局督察室
  2. 內政部警政署
  3. 監察院或民意代表

四、注意事項

(一)避免完全拒絕配合

建議當事人避免完全拒絕配合警方調查,以免影響案件處理。若對簽署文書有疑慮,應以理性溝通方式,說明疑慮並尋求解決方案。

(二)保持理性溝通

當事人應以法律規定為依據,理性說明立場,避免情緒化對立,以利案件順利處理。

(三)後續追蹤

建議當事人保留所有文件副本,並追蹤案件處理進度。若有需要,可諮詢律師評估是否提起救濟。

肆、結論

考量當事人家人遭遇詐騙案件,警方要求簽署書面告誡之情形,可能涉及刑事訴訟程序之筆錄製作或其他行政文書。建議當事人先確認該文書之性質及法律依據,並仔細閱讀內容,確認無誤後再簽署。若對內容有疑義,可要求修正或附註說明。當事人於警方詢問過程中,應享有保持緘默、選任辯護人等權利保障,且警方應依法進行全程錄音。若對簽署文書有疑慮,建議尋求法律專業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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