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持有房屋被其他持有人抵押給當舖,我的權益怎麼保護?

共同持有房屋,持有人之一將持有部分抵押給當舖,我該怎麼辦?謝謝。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當事人與他人共同持有房屋,其中一位共有人將其持有之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予當舖。當事人詢問應如何處理此一情況。

貳、法律分析

一、共有關係之性質與類型

(一)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之區別

  1. 分別共有
  • 依民法第817條第1項規定:「數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一物有所有權者,為共有人。」
  • 各共有人對共有物有明確之應有部分比例
  • 各共有人原則上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1. 公同共有
  • 數人基於公同關係而共有一物
  • 常見於夫妻共同財產制或繼承關係
  • 處分權限受較多限制

(二)本案共有關係之判斷

本案應先釐清共有關係之性質:

  1. 若屬一般分別共有
  • 該共有人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應屬合法
  • 其他共有人原則上無權阻止
  1. 若涉及特殊公同共有關係
  • 依民法第1031條規定:「夫妻之財產及所得,除特有財產外,合併為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公同共有。」
  • 依民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 若屬夫妻共同財產或繼承遺產之公同共有,單一共有人之處分權限可能受限

二、共有人處分權限之分析

(一)分別共有之處分權

依民法第819條規定:

  • 第1項:「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 第2項:「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由此可知:

  1. 共有人就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應屬合法權利行使
  2. 抵押權效力僅及於該共有人之應有部分
  3. 其他共有人之權利不受影響

(二)公同共有之處分限制

若本案涉及公同共有關係:

  1. 夫妻共同財產
  • 依民法第1031條規定,屬於夫妻公同共有
  • 單一配偶可能無權單獨設定抵押
  1. 繼承遺產
  • 依民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對遺產為公同共有
  • 依民法第1164條規定:「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 在分割前,單一繼承人之處分權限可能受限

三、抵押權實行之法律效果

(一)對設定抵押之共有人

  1. 若無法清償債務
  • 當舖可聲請法院拍賣該應有部分
  • 依民法第881條規定,抵押權得就應有部分設定
  1. 拍賣程序
  • 僅就該共有人之應有部分進行拍賣
  • 不影響其他共有人之應有部分

(二)對其他共有人之影響

  1. 共有關係之變動
  • 拍賣後,得標人成為新的共有人
  • 原共有關係繼續存在,僅共有人身分變更
  1. 使用收益權之影響
  • 依民法第818條規定:「各共有人,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共有物之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權。」
  • 新共有人同樣享有使用收益權
  • 可能產生共有物管理使用之爭議
  1. 優先購買權之行使
  • 依民法第860條第1項規定:「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 其他共有人可行使優先購買權
  • 避免外人介入共有關係

四、特殊情形之考量

(一)夫妻財產關係

若本案涉及夫妻共同持有房屋:

  1. 法定財產制
  • 依民法第1017條第1項規定:「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 若屬夫妻各自所有,應為分別共有
  • 若推定為夫妻共有,應釐清共有性質
  1. 共同財產制
  • 依民法第1031條規定,屬於夫妻公同共有
  • 單一配偶設定抵押之效力可能有疑義

(二)繼承遺產關係

若本案涉及繼承取得之共有房屋:

  1. 遺產分割前之狀態
  • 依民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對遺產為公同共有
  • 單一繼承人之處分權限可能受限
  1. 遺產管理費用
  • 依民法第1150條規定:「關於遺產管理、分割及執行遺囑之費用,由遺產中支付之。但因繼承人之過失而支付者,不在此限。」
  • 若因不當設定抵押產生費用,可能由該繼承人負擔
  1. 遺產分割之限制
  • 依民法第1165條規定,被繼承人之遺囑若定有分割方法,應從其所定
  • 依民法第1166條規定,若有胎兒為繼承人,應保留其應繼分

參、處理建議

一、立即確認事項

(一)釐清共有關係性質

  1. 確認房屋取得原因
  • 共同購買(分別共有)
  • 繼承取得(公同共有)
  • 夫妻共同財產(可能為公同共有)
  1. 申請土地建物登記謄本
  • 確認登記之共有型態
  • 確認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
  • 確認抵押權設定之詳細內容

(二)評估抵押權設定之效力

  1. 若屬分別共有
  • 該設定應屬有效
  • 建議評估後續風險
  1. 若屬公同共有
  • 該設定效力可能有疑義
  • 建議諮詢律師評估是否得主張無效

二、短期因應措施

(一)與設定抵押之共有人溝通

  1. 了解設定抵押之原因及金額
  2. 評估其還款能力
  3. 協商是否由其他共有人協助清償
  4. 避免抵押權實行之風險

(二)與當舖協商

  1. 確認債權金額及清償期限
  2. 評估代為清償之可能性
  3. 爭取較優惠之清償條件
  4. 必要時可考慮由其他共有人代為清償後,向設定抵押之共有人求償

(三)預作保全措施

  1. 若抵押權設定有效力瑕疵
  • 考慮提起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訟
  • 聲請假處分,禁止拍賣
  1. 若抵押權設定有效
  • 準備行使優先購買權
  • 評估自行承購之財務能力

三、中期解決方案

(一)行使優先購買權

若抵押權實行而進行拍賣:

  1. 依民法第860條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
  2. 以同一價格優先承購
  3. 避免外人介入共有關係
  4. 取得該應有部分後,可增加自身持分比例

(二)協議共有物管理

  1. 依民法第820條規定,共有物之管理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2. 事先訂定共有物管理使用規約
  3. 明確約定各共有人之權利義務
  4. 避免未來產生使用收益爭議

四、長期根本解決

(一)請求分割共有物

此為最根本之解決方式,建議考量:

  1. 協議分割
  • 依民法第824條第1項規定:「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
  • 與全體共有人協商分割方式
  • 可採原物分配或變價分配
  • 達成協議後辦理分割登記
  1. 裁判分割
  • 依民法第823條規定:「各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但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不在此限。」
  • 協議不成時,可向法院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
  • 依民法第824條第2項規定,法院得命為原物分配或變賣分配
  1. 若涉及繼承遺產
  • 依民法第1164條規定:「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
  • 依民法第1165條規定,若遺囑定有分割方法,應從其所定
  • 依民法第1168條規定,遺產分割後,各繼承人按其所得部分,對於他繼承人因分割而得之遺產,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

(二)分割方式之選擇

  1. 原物分配
  • 適用於房屋面積較大,可實際分割使用者
  • 各共有人取得特定部分之單獨所有權
  1. 變賣分配
  • 適用於房屋面積不大或分割後不符經濟效益者
  • 拍賣房屋後,價金依應有部分比例分配
  • 可徹底解決共有關係
  1. 部分原物分配、部分變賣
  • 由部分共有人取得全部所有權
  • 補償其他共有人相當之價金

(三)分割之優點

  1. 徹底解決共有關係
  2. 避免未來持續產生糾紛
  3. 各自取得單獨所有權或相當價金
  4. 不受其他共有人行為影響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時效問題

  1. 分割請求權不受時效限制
  2. 相關債權請求應注意時效規定
  3. 及早採取行動,避免權利睡著

(二)稅務考量

  1. 分割共有物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稅
  2. 若採變賣分配,可能涉及財產交易所得稅
  3. 建議諮詢稅務專業人士,評估稅務影響

(三)訴訟程序考量

  1. 若提起分割共有物訴訟
  • 應以全體共有人為當事人
  • 訴訟費用依訴訟標的價額計算
  • 可能需進行不動產鑑價
  1. 若主張抵押權設定無效
  • 應以當舖及設定抵押之共有人為被告
  • 需舉證證明設定行為之瑕疵

肆、結論

關於共有人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予當舖之情形,建議當事人採取以下步驟:

  1. 立即確認共有關係之性質(分別共有或公同共有),此將影響抵押權設定之效力判斷

  2. 若屬分別共有,該設定應屬合法,建議:

  • 評估抵押權實行之風險
  • 與相關當事人協商解決方案
  • 必要時準備行使優先購買權
  1. 若屬公同共有(如繼承遺產或夫妻共同財產),該設定效力可能有疑義,建議:
  • 諮詢律師評估主張無效之可能性
  • 考慮採取保全措施
  1. 考量長期解決方案,依民法第823條及第824條規定請求分割共有物,可徹底解決共有關係,避免未來持續產生糾紛

  2. 若涉及繼承遺產,依民法第1164條規定,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建議儘早處理,避免遺產長期處於公同共有狀態

本意見書係依據現行法令及提供之資訊作成,實際個案仍應視具體情況(特別是共有關係之性質、房屋取得原因、是否涉及夫妻財產或繼承關係等)為適當之法律判斷。建議就具體細節諮詢專業律師,以獲得更完整之法律建議,並評估各種處理方案之利弊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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