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缺勤遭資遣爭議之法律意見

公司用出缺勤來資遣員工 規定每個月只能請假2天 本人每個月請假時數不超過30小時 請假的假別都是生理假、病假或是事假 從無曠職、遲到早退 都是按照勞基法規定的假別、時數 我覺得很不合理 雖然公司有寫會支付資遣費用 但我還是不同意公司用這個理由資遣 也沒有簽資遣單 後來公司直接上報勞工局 我也有向勞工局申報 目前正在等調解會 我要怎麼做才能打贏?

AI 答覆

壹、案件摘要

您提及公司以出缺勤為由資遣您,並表示每月請假時數未超過30小時,且請假假別均為生理假、病假或事假,並無曠職、遲到早退等情形,皆符合勞基法規定。您認為公司資遣不合理,雖公司表示會支付資遣費,但您並未簽署資遣單。目前公司已向勞工局通報,您也已向勞工局申訴,正等待調解會處理。您希望了解如何爭取權益。

貳、法律分析

一、民事責任

本案爭議核心在於公司以「出缺勤」為由資遣員工是否合法。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資遣員工須符合法定事由,主要可分為兩種情況:

  1. 經濟性資遣(勞動基準法第11條):此類資遣事由多與公司經營狀況有關,例如歇業、轉讓、虧損、業務緊縮、變更組織或技術性質等。若公司以出缺勤為由資遣,通常較難直接涵攝於此條款。若公司主張依此條資遣,但實際上並無相關事由,則該資遣行為可能不合法。

  2. 懲戒性解僱(勞動基準法第12條):此類解僱事由多與員工行為有關,例如嚴重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無故曠職等。然而,您提及您的請假皆為生理假、病假或事假,且符合勞基法規定。若員工依《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合法請假,雇主原則上不得以此作為解僱或資遣的理由。

    • 特別是,您提及有請「生理假」。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雇主不得拒絕,且依同法第21條規定,受僱者為此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若公司因您合法請生理假而資遣您,則可能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該資遣行為應屬違法。
    • 此外,若公司規定「每個月只能請假2天」,而此規定限制了員工依《勞動基準法》或《性別工作平等法》所享有的合法請假權利(例如病假、事假、生理假等),則該公司規定可能已牴觸法律強制規定,應屬無效。雇主不得以員工請合法假為由,認定其違反工作規則而予以資遣或解僱。

因此,若您的請假行為確實符合法令規定,且無其他《勞動基準法》第11條或第12條所列之資遣或解僱事由,則公司以出缺勤為由資遣您,應屬違法解僱。此時,您可能得向法院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請求公司給付自違法解僱日起至復職日止之薪資,或請求公司給付資遣費、預告期間工資及其他損害賠償。

二、刑事責任

本案情節應不涉及刑事責任。勞資爭議主要屬民事及行政法規範疇。

三、行政責任

若公司資遣行為違反《勞動基準法》或《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勞工局在調解過程中,除協助雙方協商外,亦可能依職權或您的申訴,對公司進行勞動檢查。若查證屬實,公司可能面臨《勞動基準法》第79條或《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條等規定之行政罰鍰。

四、其他特殊法規責任

如前所述,《性別工作平等法》在本案中扮演關鍵角色,特別是關於生理假的權益保障。若公司因您請生理假而資遣,將可能被認定為性別歧視,而有違反該法之責任。

參、處理建議

  1. 積極參與勞資爭議調解會:調解會是解決勞資爭議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溝通平台。請您務必出席,並清楚陳述您的主張與事實經過。調解委員將協助雙方釐清爭議點並促成和解。
  2. 準備相關證據:為了在調解會或後續訴訟中證明您的主張,請務必蒐集並整理以下證據:
    • 請假紀錄:所有請假申請單、公司核准紀錄、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明您的請假皆有依循公司程序且獲得核准。
    • 假別證明:若為病假,請提供醫療證明;若為生理假,雖不需證明,但可強調其為法定權利。
    • 公司出缺勤規定:公司內部關於請假、出缺勤的規章制度,以證明您並未違反規定,或證明公司規定有違法之處。
    • 資遣通知書或相關文件:公司告知資遣的書面文件,以及其中載明的資遣理由。
    • 薪資單:證明您的薪資狀況。
  3. 明確您的訴求:在調解會上,您需要明確告知您的訴求,例如:
    •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復職:若您希望繼續在原公司工作,可主張公司違法解僱,要求恢復僱傭關係並補發期間薪資。
    • 請求資遣費、預告期間工資及其他損害賠償:若您不願復職,可主張公司違法解僱,請求公司給付法定資遣費、預告期間工資,並可能請求額外的損害賠償(例如精神慰撫金等)。
  4. 諮詢專業律師:由於勞資爭議涉及法律條文解釋與證據攻防,建議您在調解會前或調解會中,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律師可以協助您評估案件勝訴機率、整理證據、擬定策略,並在調解會或後續訴訟中代表您發言,以最大化您的權益。

肆、結論

關於您因出缺勤遭公司資遣的爭議,若您的請假行為確實符合《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法令規定,特別是合法請生理假,則公司以出缺勤為由資遣您,應屬違法解僱。建議您積極參與勞資爭議調解會,備妥所有相關證據,並明確您的訴求,同時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您的權益獲得充分保障。

本意見書僅供參考,實際處理仍應視具體情況調整,並諮詢合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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